据汕头交警部门消息:即日起,在公共场所停车泊位内停车时,不得罩上车衣,否则将按“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处理,对此类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而在近日,一辆号牌为粤DMC817的私家车,就因为在中山路碧霞庄附近长时间占用公共临时停车泊位,停放时车主还用车衣将奔驰车罩住
执勤交警巡查时发现该违规车辆,当场查获并予以暂扣,车主最终被记扣12分、罚款200元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车辆停放在公共停车泊位时,应当保持干净清洁,对于长期占用停车泊位的“僵尸车”,交警部门将予以拖离,请广大车主规范停车,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与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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