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电式混合动力车有多少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车有补贴吗)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玉岩

4月2日,山东省发改委组织召开《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政策解读会,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省能源局对第二批政策清单相关政策进行重点解读,第二批政策清单共包括7个方面、64条政策。

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促进机构

最高给予奖励50万

实施标志性产业链突破工程,积极培育行业协会、产业共同体等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促进机构。每年择优选取10个左右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促进机构,每个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所谓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促进机构,主要指服务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尤其是推动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行业协会、民办非企等省内注册的合法社会组织。

依据聚焦建链补链延链强链方向,对发展促进机构开展的项目招引、协同创新、数字赋能、品牌建设、管理咨询、投资融资、人才培训、经贸会展等支撑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活动及取得的成效进行综合评价,依据评价结果择优选取10个左右。

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

非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5.04 万元/辆

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对 2022年符合条件的非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5.04 万元/辆,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6.48万元/辆。

补助对象是新能源汽车消费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按照扣减补助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中央财政将企业垫付的补助资金再拨付给生产企业。补助产品是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补助标准主要依据节能减排效果,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步退坡。

数字经济重大创新和应用示范项目

给予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5%的股权投资

对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重大创新和应用示范项目,省级财政资金通过委托投资等形式,给予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5%的股权投资。

此项政策主要面向山东省数字经济重大创新和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单位,重点支持经国家和省工信部门认定公布的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价值化、数字经济平台载体、数字安全保障等六大类项目。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指导省级财政股权投资受托管理机构具体实施。意向企业提出股权投资申请,逐级报工信部门审核,综合考虑申请企业生产规模、可持续成长性和申报项目的投资额度,最终确定被投资企业与投资额度。

首次申请DCMM二级及以上认证企业

给予评估费最高30%、不超过10万元财政补贴

DCMM是《GB/T 36073-2018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的英文简称,是我国首个数据管理领域的国家标准,鼓励企业开展DCMM贯标工作是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构建数据要素市场、发挥数据价值的重要手段。

引导企业积极开展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2022年对首次申请DCMM二级及以上认证企业所发生的评估费用,给予最高30%、不超过10万元的财政补贴。2022年底前,完成国家级DCMM区域试点任务,推动100家以上企业开展DCMM贯标。

在业务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汇集及拥有大量数据或提供数据相关信息技术服务的省域内注册企业,还需要满足企业成立年限不少于1年、已列入省工信厅征集发布的2022年度DCMM贯标试点名单、通过国家评估机构评估获得DCMM2级或以上等级的《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DCMM贯标过程真实有效贯标成本管理规范等条件。

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

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支持

每年对新认定的10个左右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省级财政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金支持。

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采取材料审核、实地查看、竞争答辩等方式,对先进县(市、区)拟支持的重点服务机构提升服务水平、重点民营企业转型升级、重点民营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提升产业链协作配套水平、提升品牌影响力等领域的重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省级财政分别给予每个县(市、区)最高3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对近3—5年有望上市的“专精特新”企业

给予不超过总股本25%的股权投资支持

省级财政资金通过委托投资等形式,对高成长性、上市意愿强烈、近3—5年可能上市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股权投资支持,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投资企业总股本的25%,并视其提前退出时间给予让利。其中,在上市前退出的,约定回报率一般不高于退出时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1倍;上市后退出的,省级可在投资收益范围内按中介机构服务费用的20%给予让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该政策主要面向我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和瞪羚、独角兽企业,重点支持具有高成长性、上市意愿强烈、近3-5年内可能在境内外上市的符合有关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

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经过专家评审后推送给省发展投进行尽调和磋商谈判,综合考虑申请企业生产规模、可持续成长性和申报项目的投资额度,最终确定被投资企业与投资额度。

外地返岗职工集中隔离安置租赁费用

按照集中租赁费用的40%给予补助

对各市实际发生的外地返岗职工集中隔离安置租赁费用,省级按照集中租赁费用的40%给予补助,每市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其中,外地返岗职工具体是指各市所属企业中外省来鲁人员、本省籍返回工作或新就业需要隔离观察人员,或与本地企业复工复产直接相关的外来工程技术、设备维修、企业管理人员等;未到集中隔离点的企业分散隔离人员、社会隔离人员不纳入统计范围。对实际发生的集中隔离安置租赁费用,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采取县(市、区)、市、省三级联审方式,对隔离人员信息、集中隔离安置点设置、隔离时间、结算经费等相关文件资料进行逐级审核,逐级上报。资料审核完成后,省里会将省级承担部分资金下达各市,由各市用于集中租赁费用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