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的驾驶人通常都会痛定思痛,认真掂量违法的代价。可个别驾驶人被查了一次,却不知悔改,再次饮酒后驾车上路。
近日,青州交警行政拘留了两名二次酒驾的驾驶人。
近日,青州交警在青州市王坟镇东风桥路段巡逻时,查获一名驾驶轻型栏板货车的驾驶人王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5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经查询,原来王某曾在2016年3月就有一次酒驾记录,由于时隔太久,王某已经淡忘此事,经民警提醒方才幡然醒悟,却悔之晚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员王某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其驾驶证、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无独有偶,青州交警在红庙子街与海岱路交叉口设点查处违法行为时,发现驾驶人闵某行为异常,随即让其停车进行检查。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78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经核查,闵某是第二次因为酒驾被交警查获。在询问中民警了解到,该驾驶员自以为酒量不错,小酌了几杯应该没有问题,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关规相定,闵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提醒大家
拿起酒杯 放下钥匙
侥幸心理不要存在
以身试法后悔莫及
值班主笔:周菁华
出 品:潍坊公安交警融媒体中心
来源: 潍坊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