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长制药什么时候送股(步长制药股票什么时候上市)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98,200,66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1月2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85号文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80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68,180万股,公司股票于2016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6名,分别为步长(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长(香港)”),首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诚国际(香港)”),西藏丹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丹红”),西藏瑞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瑞兴”),西藏广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广发”),西藏华联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华联”)。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598,200,66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2.40%,将于2019年11月20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681,8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9,8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12,000,000股。

2、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并于2018年8月10日披露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61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886,34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为460,154,35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26,185,646股。

3、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并于2019年8月9日披露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085),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61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141,580,61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为598,200,66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543,379,950股(含公司已回购股份35,537,965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对所持股份承诺如下:

1、公司股东步长(香港)、首诚国际(香港)和实际控制人赵涛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4)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若公司股价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上述减持股份数额不包括在此期间增持的股份,且上述股份的减持不得影响公司控制权的变更。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以减持公司股份。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公司股东西藏丹红、西藏瑞兴、西藏华联、西藏广发和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涛亲属赵晓红、赵骅、赵菁、王秀珍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除前述股份锁定承诺外,公司董事赵涛、赵菁同时承诺:(1)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5)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6)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正在执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步长制药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98,200,66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1月20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以上“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合计数与明细差异是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