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发支付是什么(到港付款是什么意思)

做外贸最不想出现的场面就是货、款两空,没有哪个人愿意经历催款的煎熬。

以下这个案例,希望给你一些启示。

亏欠老客户,没收预付款

去年7月,业务员小A与来自加拿大的客户签订了一票冷冻调理海藻出口合同,因为各种原因,原本应该8月出的货物,拖到了12月底才出货,期间客户非常生气,经过小A好说歹说,订单总算保住,货也终于发了出去。


鉴于是曾经合作过的客户(其实与这个客户的最后一次合作也有些年头了),而且因为发货延迟了这么久,难免怀有愧疚之心,所以这票订单小A在征求公司同意后没有收任何的预付款,采用100% T/T against copy of B/L。


点评

在商言商。这种因“愧疚之心”继而产生的不理性行为在生意场上万不能有,要害死人的,因为它会让你一再犯错。碰上的这个客户还好,并不是心存歹意想骗货的,但如果下次是个职业骗子呢?


老客户的三次赖账

一赖:1月初,小A备齐了所有单据,将copy件发给客户,提醒对方付款,买家回信表示会安排,但是过了一周仍未见到款,于是再次提醒,客户让等等,因为之前的愧疚心理,想着客户可能是要等货快到港才付款,小A也没好意思加紧催。


二赖:眼瞅着船就要到港,客户的款还是未见影,小A有些耐不住了,催着客户赶快付款,客户说马上安排付款并真的传来了水单,恰逢此时中国春节将至,小A并未仔细核对水单之真伪,就安心放假去了,谁知年后回来查账,货款仍无影踪!


三赖:货已经到港了,小A急了,再看水单发现连银行的印签都没有,小A催着客户查为什么还没到账,客户回复说汇款路径错了,答应再次付款。又三天过去了,心急如焚的小A恨不得天天以银行为家,但是款仍不知所踪。小A彻底抓狂了,而货也过了免堆期,要知道冷冻货柜的仓储费是惊人的高,小A对客户说出了他做业务以来最狠的话:“马上付款,不然小心你在中国的声誉。”


此信发出,等到的不是付款,而是客户换了个负责人提了个条件,要产品的第三方检验证……


事已至此,小A已经手足无措,但还在天真地想着给了三方检验证对方就会付款。


点评

我们不妨自问三个问题:


1.第三方检验费谁支付?


2.等检验出来,接近货值的高额滞港费谁支付?


3.就算检验合格,买家就一定会付款?


供应商的绝地求生

小A的直属上司C获悉此事,经过分析,C认为客户并没有付款,而是在故意拖欠,再这样下去,货款回笼的可能性基本为零。


事不宜迟,C立马拟定“作战”计划:


第一步

强硬态度,发警告信

C直接函告买家总负责人:如果再不付款,公司将采取以下行动:


1. 货物已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将告知中信保此事,这样一来全中国的供应商都会知道买家拖欠的恶劣行径;(其实公司这笔订单并没有投保,但买家也不知道供应商这边是否已经投保,所以可以用这个理由来吓一下对方)


2. 核算公司此票所有损失,并发律师函给买家;


3. 如有必要,通过中国政府和商业渠道将此事告知买家所在地的行业协会。


买家反应:在函件发出后1小时内,买家就回信了,信中买家虽然很恼火,但也不得不解释其没付款的真实原因是担心货物质量,并同意支付当地费用,但仍坚持要第三方检测。


第二步

以退为进,给出方案

C考虑货物在港实际情况,为了尽快解决问题,决定以退为进,给出解决方案:


1. 货物在港及后期在买家所在地发生费用由买家承担;


2. 公司承担第三方检测费用;


3. 买家在收到三方检测报告后付款给公司。


买家反应:买家愿意握手言和,基本同意C的方案,但是要求检测报告出来之前由代理暂管货物。


第三步

连敲带打,达成协议

考虑到货物寄存的风险及实际费用情况,C向买家给出了最终协议:


1. 货物仍由买家接收,可以在货物总金额上给予10%的折扣;


2. 买家先支付30%的货款,尾款在检验出来后付清;


3. 买家若不同意,则货物转卖,并通过第一步中的渠道向买家追究。


买家反应:同意方案,并安排打款。


总结

买家如协议约定付了30%货款,在小A发出检测报告后,买家付清尾款,总算有了一个较为圆满的结局。


点评

这是一桩解决得比较好的拖欠案,里面有些地方值得我们品评和借鉴:


1. 信用:贸易中合作的基础是信用,这是对双方的约束,如果不是先期小A所在公司的失信,可能这件事情就不会发生;


2. 生意人的态度:生意场上需公私分明,在商言商。尤其是与发达国家的老外做生意,不要如小A那样用我们的人情观去忖度对方;


3. 风险信号不可忽视:未按时付款就是在拖欠,不要给买家找理由来麻痹自己,真出事了,那就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4. 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法律武器不代表一定要打官司,有时候敲山震虎的力量也足以让买家不敢乱来,尤其是来自法制严明国度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