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网址是指的什么(信息披露网站)

证券代码:300833 证券简称:浩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2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833 证券简称:浩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2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证券代码:300833 证券简称:浩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519号”文《关于核准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082,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52.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98,161,3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0,448,034.9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7,713,345.10元,其中新增股本21,082,000.00元人民币,股本溢价976,631,345.10元人民币。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广会验字【2020】G17030740550号《验资报告》进行审验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5月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单位:元人民币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2020年全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暴发,对全球经济造成了较大的冲击,全球主要国家根据本国情况出台了一系列限制人员流动、降低人员聚集等措施政策以抑制新冠疫情,演艺活动因上述措施政策受到了较大的限制,演艺灯光设备市场因此受到了较大的冲击,在海外疫情不断反复、市场需求低迷的情况下,公司经营与业务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施工进度也受到影响。公司根据海内外宏观经济发展状况与防控政策变化及行业发展情况,对募投项目建设及投入节奏做出了必要的调整,导致项目进展有所延期。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于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延期后的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将出现暂时闲置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公司目前已经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9亿元,尚未使用的其他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万元人民币

证券代码:300833 证券简称:浩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959,481.92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96,835,975.57元,资本公积为1,133,597,089.09元;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519,940,682.20元,资本公积为1,156,908,552.03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整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董事会提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公司总股本84,32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7,461,6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合法、合规、合理。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对于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300833 证券简称:浩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根据《公司章程》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

二、适用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董监高薪酬标准

1、公司董监高2022年的薪酬,在2021年的薪酬标准上,根据2022年的经营计划完成情况予以上下浮动。

2、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以实际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

3、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5、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6、独立董事薪酬为税前10万元人民币。

四、其他规定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及监事人员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备查文件

证券代码:300833 证券简称:浩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一、网上业绩说明会安排

2、出席人员:董事长蒋伟楷先生、财务负责人许凯棋先生、董事会秘书劳杰伟先生、独立董事王永红先生、保荐代表人王凌霄先生。

3、召开方式: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届时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二、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效果,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敬请投资者于2022年5月9日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本公司将于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证券代码:300833 证券简称:浩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人员: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请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海涌路109号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如下:

其中第1项议案中公司独立董事储小平先生、庄学敏先生、王永红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分别提交《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一)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在2022年5月16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来信请寄: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海涌路109号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收);邮编:510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海涌路109号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劳杰伟

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海涌路109号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邮编:510000

电话:020-84853328

传真:020-39962698

2.会议费用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3.《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实际持股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的数量为准)

委托股东股票账号: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书对上述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目内以 “√”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33

2、投票简称:浩洋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3: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300833 证券简称:浩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4,32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是一家集舞台娱乐灯光设备、建筑照明设备和桁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舞台娱乐灯光设备、建筑照明设备、桁架和紫外线消毒设备等。公司坚持技术创新,经过十余年的积累,在演艺灯光设备的造型、电子、光学、热学、机械结构及控制系统等技术领域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

舞台娱乐灯光设备能够随着演出剧情的发展,以光色及其变化营造环境、渲染气氛、突出中心人物,创造舞台空间感、时间感,塑造舞台演出的外部形象,主要包括图案灯、染色灯和光束灯等,应用于大型活动舞台、剧院、电视演播厅等。

建筑照明设备用于渲染建筑物,提高其观赏性,多用于城市景观照明。

桁架是一种由铝合金杆件彼此在两端连接而成的结构,用于搭建演出舞台、悬挂和固定演艺灯具等。

紫外线消毒设备即为利用高强度的紫外线杀菌灯照射,破坏细菌和病毒的DNA等内部结构,从而达到杀灭病原微生物的消毒装置。

作为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信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海关认定的“AEO高级认证企业”,经过多年的研发及市场开拓,公司的产品逐步得到了市场和客户的认可。公司产品参与了国内外众多有影响力的大型项目,如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2010年上海世博会、2014年南京青奥会、2016年G20杭州峰会、2017年广州财富论坛、2018年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2019年国庆70周年天安门庆典、央视及各大卫视春晚,以及欧洲歌唱大赛、2012年伦敦奥运会等国内外大型演艺活动和上海中心、深圳平安金融中心等知名建筑项目。

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由采购部集中采购,采取“订单采购+风险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订单采购是指对于除风险采购外的原材料,依据销售订单按需采购。风险采购则是以保障日常生产计划的连续性、均衡性为目的,对采购周期较长及用量较大的原材料,在需求预测的基础上做适当备货,以满足日常生产需求。公司根据客户对不同产品的定制需求同时结合现有库存以及各供应商交货周期等情况制定采购计划,进行相应原材料采购。公司是行业内规模较大的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与上游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建立了详细的供应商档案,并在综合比较供应商区域位置、产品质量、供货稳定性、供应价格等因素的基础上优化采购结构。

(2)外协加工业务模式公司对于外协工序的需求主要集中于:①公司不从事生产的部分机加工处理环节;②技术含量低、生产环节有一定污染、需要专用加工设备投入的金属表面处理。外协加工不涉及公司的核心技术且市场上存在较多具有可替代性的外协厂商,公司对外协厂商不存在技术依赖。公司外协加工的模式为支付加工费。外协加工商的定价主要采用成本加成的定价方法。公司在确定外协加工时的采购价格时会综合考虑外协加工商加工需要耗费的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税率、行业平均利润率等因素确定,定价符合行业惯例,公允合理。公司高度重视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为控制外协加工产品质量,公司采取了较为严格的外协厂商准入制度,并对其采取持续的后续管理措施。

①外协厂商准入条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认证体系,在引入新的外协供应商之前,公司要求外协供应商具有完备的从业资质、较长的从业年限,并组织认证小组对其进行资质审查及现场稽核,只有通过综合评审后才能进入公司的合格供应商清单。

②质量控制措施

为加强外协供应商的日常管理和供货保障,公司与外协供应商签署了《供货保障协议》,就外协产品的交期、送货、质量、服务等方面进行详细约定。公司对外协加工过程实施严格的管理和跟踪,配备专职供应商品质管理工程师对外协加工进行现场管控,以提高对产品品质的管控能力。此外,公司按月度、季度及年度定期对外协厂商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评结果得分高低依次评级,该评级将直接影响外协厂商后续的订单量。针对评级较低的外协厂商,公司将采取要求整改纠正、减少订单份额等措施予以惩戒,并在后续外协生产过程中加强现场监管力度;针对评级不合格的外协厂商,公司将直接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舞台娱乐灯光设备、建筑照明设备和桁架,其中舞台娱乐灯光设备分为订单式生产和非订单式生产。建筑照明设备与桁架基本为订单式生产。订单式生产是根据业务部门的订单进行生产;非订单式生产则是公司国际业务部与国内业务部根据公司相关产品的实际产能与生产周期以及市场需求状况进行预测判断,进而安排预生产。

(4)销售模式

经过多年的产品研发以及市场开拓,公司的销售模式分为ODM模式和OBM模式,同时兼顾国内外市场,均为买断式销售。公司内销收入和外销收入中均包括ODM和OBM收入,公司国内OBM产品主要客户为电视台、剧场剧院、体育馆、各类型演艺场馆、旅游演艺项目运营企业、具有内部舞台的企事业单位、演艺灯光设备租赁商等终端用户和演艺灯光设备工程综合解决方案的提供商。公司国内客户的开发途径主要包括参加展会、各类型招标平台寻找招标项目等。公司海外销售主要分为产品销售和配件销售,其中产品销售分为ODM销售和OBM销售。

公司海外ODM产品销售全部以直销方式销售。公司海外OBM销售主要通过海外子公司进行销售,以经销模式为主,直销模式为辅,主要销售对象为全球各地的经销商。国内自主品牌“TERBLY”的海外销售客户主要为亚洲、非洲、南美、中东和东欧等地区有实力的演艺灯光设备采购商,以直销为主;法国雅顿自主品牌“AYRTON”的海外销售客户为全球范围内的专业舞台灯光演艺灯光设备经销商,“AYRTON”品牌的销售基本以经销为主。

海外客户开发途径主要包括参加展会、通过行业杂志与网络平台寻找客户、当地拜访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300833 证券简称:浩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蒋伟楷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公司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储小平先生、王永红先生、庄学敏先生分别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储小平)、《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永红)》、《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庄学敏)》。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4、2022-007。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建立了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8。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现实状况和长远发展,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董事蒋伟楷先生、蒋伟权先生、许凯棋先生、劳杰伟先生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现实状况和长远发展,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董事储小平先生、王永红先生、庄学敏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5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各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833 证券简称:浩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陈嘉仪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合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与使用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同意《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