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能鲨鱼(万能鲨鱼游戏机)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更好地履行人民法院惩治犯罪的职能作用,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强大声威,根据省高院的工作部署,9月12日上午,芝罘区法院对三起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打击的开设赌场、非法拘禁、贩卖毒品等类型犯罪案件集中进行了宣判,对3件案件的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了有期徒刑一年至九年不等的刑罚,体现了芝罘法院对此类案件依法从严从快的审判作风及确保准确及时有力地惩治黑势力犯罪的坚强决心。

在被告人姜文涛开设赌场一案中,芝罘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8月至11月30日,被告人姜文涛以营利为目的,在台球俱乐部内开设赌博游戏厅供他人赌博,内设“万能鲨鱼”“蛟龙出海”“快乐西游”等赌博机8台,每台可同时供2至8人参赌。经鉴定,该赌场内共设置42台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备。期间,被告人姜文涛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5万元。2017年11月30日,公安机关查处该游戏厅时当场查获赌资23600元。2018年1月3日,被告人姜文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姜文涛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组织赌博,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且属情节严重,同时由于其历史上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不思悔改仍实施犯罪,酌情予以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姜文涛于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能当庭自愿认罪,系自首,又能积极退缴违法所得,故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在被告人李言林开设赌场一案中,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2月至2018年1月30日间,被告人李言林在其租赁的网点房内开设赌博游戏厅,利用捕鱼机等电子游戏设备供他人参赌,从中渔利。2018年1月30日,公安机关查处该游戏厅时当场查获赌资人民币2000元。经鉴定,该游戏厅内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备共计27台。2018年4月10日,被告人李言林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言林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组织赌博,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同时由于其历史上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不思悔改仍实施犯罪,酌情予以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李言林于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能当庭自愿认罪,系自首,又能积极退缴违法所得,故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在被告人康磊等4名被告人贩卖毒品、非法拘禁、容留他人吸毒一案中,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康磊于2017年4月至同年9月间,在芝罘区作案7次,向张某、陈某贩卖毒品(冰毒)共计12.7克,并于2017年10月1日,在其租房处,容留张某、陈某、施某等人吸食毒品1次;被告人张志雪于2017年8月13日18时至14日16时许,伙同被告人王伟、康磊、王均博,在芝罘区某小区房间内,采取殴打等手段非法限制熊某人身自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康磊多次向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伙同他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在其住处吸食毒品,其行为又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应数罪并罚。被告人张志雪、王伟、王均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综合康磊等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贩卖毒品、非法拘禁、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康磊有期徒刑九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100元,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二千元,对其余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芝罘区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专项斗争各项工作部署,突出打击重点,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严惩,严格依法办案,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取得了积极成效,有力推进全区社会治安工作,保障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