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股本基数什么意思(股票分红基数是什么)

(上接D25版)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819;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备注”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附件三: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1年4月23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1-022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12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伟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20年经营情况制定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2020年度的经营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

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截至2021年3月24日公司总股本159,463,1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6元人民币(含税),预计分配现金红利约9,567,789.36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遇股权激励回购注销股本变化可按回购股权部分调整分红股本基数。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较好地覆盖了公司治理层和经营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建立的内部监督机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在各个流程、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1《关于预计2021年与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子议案》

关联监事魏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2《关于预计2021年与欧力士科技租赁株式会社的关联交易的子议案》

关联监事金晓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事项经过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工作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1年的审计服务。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议案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薪酬管理制度确定了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薪酬考核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情请参考《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第九节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议案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拟累计向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6.25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融资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信托、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议案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或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投资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议案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科仪控股”)对东科保理进行财务资助,资助资金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并收取相关利息。

由于东方科仪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且东科保理法人郑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故构成关联交易。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1-024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关联人发生购买、销售产品及服务类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3,6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198.94万元;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租赁仪器仪表类设备类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86.20万元;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租赁办公场所类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8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588.18万元。

本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如下: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联董事王戈先生、刘国平先生、吴桐桐先生、王建平先生及董飞先生分别对相关子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3、此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金融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王戈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2021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科仪控股”)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戈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3年10月22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4层。

主营业务:销售医疗器械III类(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3月27日);销售医疗器械II类(以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销售上述进出口商品、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办公用品、体育用品、汽车零配件、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租赁仪器设备;货物包装、仓储;对外经营贸易咨询服务;组织展览展示活动及技术交流业务;提供技术维修和技术咨询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王戈、董事王建平、董飞及监事会主席魏伟均在东方科仪控股任职。

3.履约能力分析

东方科仪控股财务状况良好,利润资产均处于较高水平,有能力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合约。

4、东方科仪控股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注:2020年度系东方科仪控股合并口径财务报表数据。

(二)欧力士科技租赁株式会社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细川展久

注册资本:7亿3千万日元

成立日期:1976年9月29日

住所:东京都品川区北品川5丁目5-15。

主营业务:各种动产租赁、出租、出售(包括分期付款销售)、二手物品交易维护及修理;房地产销售、租赁、经纪、管理及鉴定;前项相关住宅开发项目;有价证券的持有、使用、管理及出售;电气机械、通讯设备、电子通信设备的生产、加工、修理、校准服务及销售;承接测量服务,承接试验服务,承接建模服务;计算机软件的销售及租赁;一般货物运输及仓储业;广告及出版业;劳动派遣业务;损害保险代理业务、基于汽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的保险代理业务;人寿保险招募相关业务;前述各项相关一切业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刘国平、董事吴桐桐均在欧力士科技租赁株式会社关联企业就职。

3.履约能力分析

欧力士科技租赁株式会社财务状况良好,利润资产均处于较高水平,有能力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合约。

4. 欧力士科技租赁株式会社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三)东方科学仪器上海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魏伟

注册资本:1,2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4年2月21日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601号2号楼2020室。

主营业务: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开展“三来一补”、进料加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仓储(除危险品),附设分支机构,医疗器械(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控制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东方科学仪器上海进出口有限公司状况良好,利润资产均处于较高水平,有能力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合约。

4.东方科学仪器上海进出口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东方科学仪器上海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控制企业,其财务数据请参考本公告披露的东方科仪控股财务数据。

(四)北京五洲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宇锋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7月4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5号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总公司七层。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销售汽车、汽车零配件;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报关代理服务;销售医疗器械II类、III类。(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五洲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利润资产均处于较高水平,有能力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合约。

4.北京五洲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北京五洲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控制企业,其财务数据请参考本公告披露的东方科仪控股财务数据。

(五)广州市东方科苑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广平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2年2月18日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8号楼三楼。(自编306)(仅限办公用途。)

主营业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机械技术咨询、交流服务;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即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才可经营的医疗器械,包括第三类医疗器械和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方可经营的第二类医疗器械);预包装食品批发;酒类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州市东方科苑进出口有限公司状况良好,利润资产均处于较高水平,有能力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合约。

4.广州市东方科苑进出口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广州市东方科苑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控制企业,其财务数据请参考本公告披露的东方科仪控股财务数据。

(六)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宁旻

注册资本:235,623.09万元

成立日期:1984年11月9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院1号楼17层1701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联营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状况良好,利润资产均处于较高水平,有能力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合约。

4.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关联人租赁房屋和仪器设备,以及由关联方为本公司客户提供代理进口服务,该等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发生的交易。

1、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

2、以上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提供的2020年年度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和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当期市场公允价格签订相关协议或合同,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意见;

4、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1-025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审计费用约为52.5万元~60万元。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若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根据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由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0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2名,注册会计师1,26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11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4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58亿元;2019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727.8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19年末职业风险基金649.22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冲良,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海波,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0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涛,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5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52.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上期相比,本期审计费用不变。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与义务。因此,同意公司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工作期间,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我们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1、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1-026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额度的的公告

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2021年度公司拟向各家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五棵松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6,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2、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裕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8,5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两年(其中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东方天长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使用公司综合授信额度200万元作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用于公司日常业务运营资金流转);

3、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5,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4、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礼士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10,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5、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12,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6、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4,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7、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4,5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8、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5,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1-027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接受财务

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中科”)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年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东方科仪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科保理”)提供借款,预计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年利率不超过6%,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关联关系

东方科仪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0.38%股份。东方科仪控股控股子公司也均为公司关联方。关联董事王戈先生、王建平先生及董飞先生在董事会中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本次交易事前已经过本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资金周转、缓解资金压力,关联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为基础,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及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向关联方借款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信息

1、关联人名称: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王戈

(2)出资金额:15,0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4层

(5)经营范围:销售医疗器械III类(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3月27日);销售医疗器械II类(以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销售上述进出口商品、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办公用品、体育用品、汽车零配件、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租赁仪器设备;货物包装、仓储;对外经营贸易咨询服务;组织展览展示活动及技术交流业务;提供技术维修和技术咨询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财务数据

注:2020年度系东方科仪控股合并口径财务报表数据。

2、履约能力分析

东方科仪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利润资产均处于较高水平,有能力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合约。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提供借款,用于东科保理日常运营,发放保理款。

四、与东方科仪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关联交易金额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与东方科仪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为人民币14.30万元;房租金额为人民币587.72万元;借款产生的利息金额为人民币678.16万元。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主要用于经营周转及发放保理款等,可以满足东科保理资金周转、缓解资金压力,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借款利率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1-028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的规定,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中科”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决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或低风险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或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作为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或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品种将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4、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或低风险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投资决议有效期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投资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保本或低风险理财产品属于投资品种,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理财产品投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1、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募投项目的进度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仅限于投资保本或低风险理财产品,能够控制投资风险,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理财,能够使公司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根据实际资金状况,在一定的额度范围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其中公司使用15,000万元,子公司使用10,000万元。该事项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审批程序合规。同时,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内控程序,以防范可能的风险。我们同意将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或低风险理财产品,认为此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1-029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颐合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颐合”)拟在未来12个月内,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200万美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及上海浦东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人民币2000万元,用于日常公司运营等用途。公司拟为上述授信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全体董事审议并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颐合贸易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颐合贸易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年08月16日

3、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25号第三层C20部位

4、法定代表人:陈义钢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纸制品、电气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上海颐合的相关担保事项尚未签署担保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以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有助于子公司的正常发展,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会影响上市公司资金安全,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不涉及逾期担保、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1-031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已于2021年3月24日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下午15:00至17:00时举行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在“约调研”平台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

“约调研”平台参与方式:

(1) 通过微信搜索“约调研”小程序;

(2)通过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约调研”小程序进入相关页面,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戈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常虹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郑鹏先生、独立董事金锦萍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