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小车附加费是多少(小车附加费的标准是多少)

来源:新乡日报

一段时间以来,新乡市区出租车加收1元燃油(气)费,成为焦点话题。12月29日,记者获悉,新乡市发改委和市交通运输局近日联合下发文件,公布出租车加收1元燃油(气)附加费的通知到明年3月15日撤销。

这项官宣通知,明确告知新乡市出租车协会和各出租汽车公司,由于近期天然气价格持续上涨,由每公斤5.99元上涨到每公斤 6.85元,出租汽车营运成本增加。为确保出租车行业平稳运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豫政办〔2016〕139号)等文件精神,经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加收巡游出租汽车临时燃油(气)附加费。

具体措施是,市区出租汽车在现行起步价和公里运价不变的基础上,每载客一次表外加收临时燃油(气)附加费1元。与此同时,交通部门要加大对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力度,规范收费行为,有效提升出租车服务质量。各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及出租汽车企业要做好宣传工作,明码标价并在车辆醒目位置张贴,向乘客做好解释工作。

据了解,通知至明年3月15日撤销,该政策是缓解天然气价格上涨过快对出租汽车影响的一种临时性措施。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的价格监管,对不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计价设备收费、随意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出租车营运资格。

记者:陈卓

编辑:申彬彬

本文来自【新乡日报】,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