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3补贴是什么(813社会补贴)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关于

2021年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

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广大居民: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19〕289号)和《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相关事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9〕188号)规定,现将2021年度社会保险补贴相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补贴对象
1.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2.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一)养老保险
我市2021年度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为8664元,全年补贴:469元/月×12=5628元。
(二)医疗保险
我市2021年度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6090.24元(除大额医疗保险),全年补贴:330元/月×12=3960元。
(三)享受补贴不足1年的人员,按照相应月数补贴。
三、补贴期限
1.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的年龄为准)。
2.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申报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需每年向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社保补贴申请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3页、6-7页);
(3)灵活就业证明材料;
(4)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5)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2.高校毕业生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灵活就业证明材料;
(4)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5)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缴费地在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需由缴费地就业部门出具未享受社保补贴的情况说明。
(三)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五、其他说明
无需
点击查看→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流程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1





来源:东胜就业

编辑:鲁敏 审核:韩改琴 唐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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