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属于恶意透支(什么情况属于恶意透支信用卡)

大家好我是律所张先生,各位是否有过以下经历?

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了,还在使用并恶意消费?如果这个问题你回答不上来的话,接下来小崔就会搬出刑法第196条的规定,属于恶意透支,所以构成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经过多次的催缴拒不还款,已经构成了诈骗罪。听到这句话你是不是已经蒙圈了?其实这件事情的导向性非常明显,可能在你之前的协商过程当中,导致你负债的原因是经营失败,或是长期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银行就有理由怀疑,你是不是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还在恶意透支信用卡!这时候你肯定要去否认这个指控,并表示不是不想还,而是出现了类似的突发情况,导致暂时没有能力去偿还。

关于这个恶意的透支,其实它必须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另一个就是透支的本金超过了5万块钱,且经过两次催仍然没有还款的行为,同时要满足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只要你不是为了非法占有的目地而去借款,它就不属于恶意透支。这个非法行为的目的如何去界定它呢?简单来说,只要你的办卡资料是真实的,卡片的资金也没有用于非法活动,并且也没有逃避追缴的行为,这个基本上都没事儿。听懂的朋友记得点赞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