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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售电公司正在遭到清退。 (视觉中国/图)

2022年6月15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披露,266家售电公司被强制退出市场,规模超过广东售电公司总数的一半。这266家售电公司可谓“僵尸”,均处于工商注销或连续三年未开展售电业务的状态。

不止广东,多地都在集中清理“僵尸”售电公司。5月10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发布46家售电公司预注销公示;5月26日,河北电力市场清退39家售电公司;5月31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披露35家售电公司注销生效。

售电公司是电力买卖的中间商,从发电厂批发电后向下游工商业用户零售。

以往,整个电力系统只有发电厂、电网、电力用户三部分。电网既是发电厂的唯一买家,也是电力用户面对的唯一卖家。电力按计划统购统销,电网赚取上下游电力买卖差价。

2015年第二轮电力体制改革启动,提出“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引入竞争,恢复电网的通道功能,只允许电网企业按照核定电价收取“过路费”。

为了让售电侧形成竞争格局,第二轮电改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成立售电主体。售电公司应运而生,成为电力市场上的新玩家。

按照电改初衷,成立售电公司是想提高售电侧议价能力,实现更为市场化的电力交易。

但电改7年后,为何大批售电公司遭清退?

售电公司洗牌

此番售电公司集中清退,缘于2021年11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相比之前的文件,该办法对售电公司的准入和退出做了更严格的规定。

“我当时看了就有一个判断,售电公司要大洗牌了。”北京鑫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展曙光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曾在山东电力系统任职四年,长期研究电改政策,参与过郑州航空港等十余项电改试点项目。

展曙光分析,相比原有规定,新的管理办法在资金、人员、营业场所等方面对售电公司进行了更严格的规定。比如,要求提供公司资产评估报告、银行流水、员工社保记录、职称证书等,“这在之前是没有的”。

“这意味着售电公司不能是皮包公司了。”展曙光说,2015年开放售电业务之初,售电公司准入门槛不高,注册资本实行承诺制,不用全部实缴。虽然对公司员工有资质要求,但也不要求提供社保记录,“原来的售电公司好多是借人员、借资质”。

电改次年,售电市场一片火热。当时业内判断售电市场有5.5万亿规模,大批社会资本纷纷涌入,相关培训开展得如火如荼。

展曙光也被邀请讲课,他参加的培训接连办了七八期,每一期都有上百人,风电、光伏、燃气乃至金融行业的人也来参加,“好像进来以后遍地是黄金的感觉,进来晚就亏了”。

企查查显示,2016年经营业务包含“售电”的公司多达3985家,是上一年的近三倍。

但展曙光发现,当时入场的不少公司对售电连基础知识都没有,进来之后才发现售电业务没有那么好做。“过几年,如果在座的能有30%还继续做售电业务,就很不错了。”他曾对参加培训的学员直言不讳。

张传名2016年从南方电网辞职,次年在广州创办九州能源有限公司,从事售电业务。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出台后,明确了售电公司退出机制。按照规定,如果存在连续三年未在任一行政区域开展售电业务、以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等方式违法违规进入市场且拒不整改等情况,售电公司将被强制退市。

电力紧缺,暴利消失

售电公司的主要盈利模式是赚价差,即低价从市场上批发电力,加价后卖给电力用户。市场交易电价根据基准价浮动,基准价和浮动范围都由政府规定。电力用户如果不进场交易,就要由电网按照基准价供电。

售电市场开放之初,市场价低于基准价,售电公司曾大赚一笔。张传名回忆,2016年时,广东的售电公司最低能以低于基准价1毛5分的价格批发电力,卖给用户时只比基准价低几厘钱,中间的差价都进了售电公司的口袋。

“这就是广东人说的头啖汤。”张传名说,第一批成立的售电公司赚到了钱。当时获得售电资格并不容易,售电公司数量少,市场竞争不激烈。

2015年新电改提出之初,尚未明确售电公司准入门槛,第一批能开展售电业务的公司均由各省能源局核准。作为首批售电侧改革试点省份,广东当时成立了13家售电公司,多数为国企,民企只有两家。

2016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明确售电公司准入条件,符合条件的公司都可以申请开展售电业务。

张传名坦言,上述办法实行的是备案制,提交符合备案要求的资料即可,取得售电资格并不困难,“注册资本、专业人员、固定办公场所这些,花个几万块钱就能搞定”。

售电公司的数量开始迅速增多,市场竞争也愈发激烈。价格在竞争中更加公开透明,售电公司的暴利随之消失。

从利润可观到经营惨淡,背后更大的变化是电力市场由供给过剩转向电力紧缺。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林伯强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由于前几年电力建设投资过多,超过市场实际需求,2016年电力市场出现明显过剩。发电厂着急卖电,愿以比基准价低不少的价格出售,售电公司也就有利可图。

电力过剩的情况到2018年已得到缓解,市场价与基准价之间的价差缩小,售电公司的利润空间随之受到挤压。

到了2021年,电力供给明显趋紧,“限电潮”一度席卷中国20个省市,市场电价甚至高于基准电价。这一年,张传名开始考虑退出广东地区的售电业务,公司合作的不少电力用户也来咨询能否退市。

在林伯强看来,售电公司门槛低,除了赚上下游价差并没有核心竞争力,当价差缩小时就会陷入困境。

但张传名认为,售电公司赚价差“天经地义”。

由于电力不可储存,供需和价格变动频繁,电力交易中存在风险。作为发电厂和电力用户之间的中间环节,售电公司的重要作用就是替客户承担风险,通过签订年度长协等方式为客户提供更稳定的电源和价格,从中赚取差价。

没有完全放开

“坦率来讲,电力市场并没有像当初所设想的那样完全放开。”展曙光说,除了第三方独立售电公司,发电厂和电网企业也可以成立售电公司。这些售电公司不仅电力来源有保障,还能拿到更低的价格。

“发电厂可能给自己的售电公司便宜两分钱,给其他售电公司就不便宜。对发电厂而言,它并没有亏,只是把利润让给了自己的售电公司。”展曙光说,发电厂或电网成立的售电公司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抢占市场,挤压独立售电公司的空间。

2021年出台的《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对此进行了限制,要求电网企业所属售电公司应独立运营,不得在售电竞争中获得超过其他售电公司的优势权利。

现有格局下,售电公司的价差空间也有限。展曙光认为,重要原因在于,目前电力来源依然单一,在卖方一侧没有形成竞争格局。

2002年首轮电改提出“厂网分开”,成立五大发电集团和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两大电网,想要以此增加办电主体,提升电力供应。随后又提出分布式发电等设想,借助新能源等就地发电,用户侧自发自用,多余电量上网。

但分布式发电的设想并未实现,电力供应仍以五大发电集团、两大电网为主。新增电量想要上网销售相当于动了原有发电厂和电网的利益,难以实现。这导致售电公司无法通过充分竞争获得批发电价。“你的空间是有限的,进货渠道只有一个。”展曙光说。

更关键的问题是,电价一直受到管控,能跌难涨。以往,市场交易电价浮动范围在10%—15%之间,2021年电力供应持续偏紧,国务院将电价浮动范围扩大至20%,但依然有所控制。

林伯强表示,售电公司能够生存的前提是电价可以上下浮动,有时电价上浮20%也难以覆盖成本。当市场价高于场外基准价,电力用户也会产生退场倾向。

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长、中国能源研究会学术顾问周大地向南方周末记者分析,中国对电价的管控是因为电价涉及各地经济发展,一旦上涨意味着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成本增加。维持低价,则是作为央企的发电集团和电网亏损,可以看作是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

2021年国际能源价格上涨,国内煤炭价格也居高不下,发电集团和电网持续亏损,更别提售电公司。

“又要竞争,又不放开电价,怎么竞争?”周大地说。

南方周末记者 卫琳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