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4月1日限什么号(明天东光限号多少)

按照2018年12月10日《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污染天气启动机动车单双号禁限行的通告》(沧政告[2018] 50号)要求,我市中心城区启动机动车单双号禁限行措施。

限行时间:每日24小时。(含节假日)

限行区域:西三环以东、307国道(海河路)以北、经八路以西、北绕城(渤海路)以南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限行车辆种类:本市和外埠号牌(含临时号牌)的非营运车辆实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单双号限行。

单日限双号(单日允许单号尾数通行:1、3、5、7、9),双日限单号(双日允许双号尾数通行:2、4、6、8、0),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最后一位数字执行。

此次禁限行期间,其他道路禁限行规定同时执行。军队、警务、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环卫作业、市政设施维护、民生保障、执法、公交、客运、出租、燃气车辆、新能源汽车(纯电动车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除外。

对违反上述禁限行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予以处理,请广大驾驶员认真遵守禁限行规定,提前选择出行方式。

根据沧州市、东光县政府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要求,自2018年12月13日零时起,我县中心城区启动机动车单双号禁限行措施。

禁限行时间

自2018年12月13日零时起,每日24小时(含节假日)。禁限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禁限行区域

禁限行区域为 城区惠源路(不含)、致远大街(不含)、观州路(不含)、普照大街(不含)合围区域内道路。

禁限行车辆种类

本市和外埠号牌(含临时号牌)的非营运车辆实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单双号限行,12月13日限双号,12月14日限单号,以此类推,单日限双号(单日允许单号尾数通行:1、3、5、7、9),双日限单号(双日允许双号尾数通行:2、4、6、8、0),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最后一位数字执行。

东光交警提醒:

2018年12月11日限行机动车尾号3和8,2018年12月12日限行机动车尾号4和9。

自2018年12月13日零时开始,每日24小时(含节假日)与沧州市同步实施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措施,且外地车号也限行!

河北省大气办12月10日发布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按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同时严禁实行不顾民生需求的“一刀切”措施。

通知提出,今年秋冬季以来,受厄尔尼诺气候影响,河北省多地扩散条件不利,重污染天气频发多发。经与河北省气象局联合会商,预计12月11日至31日,河北省中南部和东部地区将出现两到三次重污染天气过程。

为科学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河北省大气办提出,各地要按照《河北省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指导意见》等要求,强化环保、气象部门联合会商研判,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切实减轻重污染天气不利影响。

同时,要严格落实《河北省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规定的预警启动条件,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并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各地要认真研究本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和污染排放状况,着力在治本攻坚、节能减排上下功夫,严禁擅自提高预警级别,严禁把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措施作为长期减排手段,严禁不分青红皂白地实行停车、停产、停业、停工等不顾民生需求的“一刀切”措施。

河北省大气办将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不按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简单粗暴实行“一刀切”等严重影响民生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