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雷轰过后是什么歌(轰隆隆打雷了是什么歌)

《铡美案》(又名《秦香莲》《明公断》《不认前妻》),是家喻户晓的戏曲名作,至今仍活跃于京剧、评剧、秦腔、川剧等剧种的舞台上,其情节各有细微差异,但故事主体却有其一致性:陈世美贪恋功名富贵,悔婚招为驸马,不认前妻,终被包拯用铡刀处死。

包公与秦香莲

据陶君起《京剧剧目初探》,京剧剧目中的《铡美案》改编自地方戏,演出此剧的剧种几乎遍布全国各地。在清代人焦循的《花部农谭》中,已经有类似情节的记载:

\"花部中有剧名《赛琵琶》余最喜之。为陈世美弃妻事。陈有父母儿女,入京赴试,登第,赘为郡马,遂弃其故妻,并不顾其父母。于是父母死。妻生事、死葬,一如《琵琶记》之赵氏;已而携其儿女入都,陈不以为妻,并不以为儿女……\"

此部分情节,与之后的《铡美案》完全相同,后边的情节则有所差异,叙陈世美派人刺杀妻儿不成,香莲母子立军功,审问陈世美。可见,《铡美案》盖由《赛琵琶》演变而成,而又有部分改变。

不过,花部戏本身即在民间演出,是在长期流变中逐渐成熟的,每一个剧目的出现其实都经过了一个长期的演变过程,《铡美案》亦不例外,焦循所记《赛琵琶》亦是此过程中之一阶段。《铡美案》的形成,一方面借鉴了过去的包公故事(特别是话本小说集《百家公案》),另一方面则继承了\"琵琶戏\"(特别是《赵贞女蔡二郎》)的情节。

一《铡美案》在人物上对《百家公案》的继承

在《铡美案》中,最著名的人物其实是包公,而包公形象在中国古代戏曲小说中的地位是不言而喻的。如元杂剧《蝴蝶梦》《智斩鲁斋郎》(关汉卿作),《包待制智勘后庭花》(郑廷玉作),《智赚生金阁》(武汉臣作),《灰阑记》(李潜夫作),《叮叮当当盆儿鬼》《包龙图智赚合同文字》(无名氏作),明代话本小说集《百家公案》,以及成书于清代的《三侠五义》,其情节都是围绕包公而展开。而自近代以来\"包公\"更是长期活跃于戏曲舞台,这其中最著名的当属《铡包勉》《铡判官》《铡美案》三出。《铡包勉》叙包公因侄儿包勉受贿枉法而将其铡死,谓法不徇私情;《铡判官》言包公赴阴曹办案,怒铡判官,谓阴间亦有不平事,需包公匡扶;《铡美案》则以铡驸马事谓法不畏皇权。可见这三出戏对塑造包公\"清如水明如镜\"\"公正廉明\"的形象是缺一不可的,因此《铡美案》实是包公故事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形成过程亦自成体系。

然而,对于《铡美案》故事的形成,特别是陈世美形象的出现,曾有人考证陈世美原型乃清代湖广均州(今丹江口)人陈年谷(号熟美),不仅没有杀妻灭子,而且是位勤政爱民的官员,所谓\"杀妻灭嗣、欺君罔上\"其实是天大的\"冤案\"。这种说法在近年产生了较大影响,其态度是否严肃,方法是否科学姑且不论,但却着实犯了一个原则性、事实性的错误:陈世美作为文学形象出现于文本,最早是在明代人安遇时编的《百家公案》中。

据程毅中《<包龙图判百家公案>与明代公案小说》及李永平《包公文学及其传播》介绍,《百家公案》是明代较早的公案小说集,最早有《全补包龙图判百家公案》,现存有万历二十二年(1594)与耕堂刻本,题安遇时编集;稍晚有万历二十五年(1597)万卷楼刻本《包孝肃公百家公案演义》,即前书的修订本,书前有完熙生序。

包公的故事很早就有了

《百家公案》第二十六回题为《秦氏还魂配世美》,言\"钧州有秀才陈世美,娶妻秦氏,生子名瑛哥,生女名东妹。时值大比年分,世美辞妻赴试,不觉一举登科,状元及第,除授翰林修撰,久贪爵禄,不念妻子\"。这与《铡美案》情节是极为相似的,但其后小说叙秦氏被陈世美派人杀死,其子女得黄道空传授武艺,疆场立功加官进爵,秦氏还魂,母子三人于包拯处状告世美,包拯面奏皇帝,将陈世美充军发配。这与《铡美案》差异较大。

尽管情节有出入,但《铡美案》中的主要人物:负心书生(陈世美),结发妻子(秦香莲、秦氏)、清官(包拯)都已出现于小说中,可见两者的渊源是极深的。\"陈世美\"的形象,并非冤案,而是源自明代话本小说,换言之,源自民间长期流传的故事。

二《铡美案》在情节上对琵琶戏的继承

根据前文,《铡美案》对《百家公案》的继承主要是在人物姓名上,而其主要的故事情节,又与我国戏曲中著名的\"琵琶戏\"有关。书生赶考不归,发妻于公婆死后抱琵琶赴京寻夫,这并不是秦香莲的\"专利\",实际上在高则诚的《琵琶记》中,已有类似的情节出现(这在当前可见的文本中是比较早的一种)。而提到《琵琶记》,就不能不说它的\"前身\",已经失传的宋代戏文《赵贞女蔡二郎》(目前仅可知其大致情节)。为方便论述,姑且把以这类故事为题材的戏曲作品统称为\"琵琶戏\"。另外,宋代诗人陆游在《小舟游近村舍舟步归》中有\"斜阳古柳赵家庄,负鼓盲翁正作场。死后是非谁管得?满村听说蔡中郎\"之句,可见其故事在民间流传甚早、甚广;明代徐渭的《南词叙录·宋元旧篇》云:\"南戏始于宋光宗朝,永嘉人所作《赵贞女》《王魁》二首实首之。\"可见,在宋代,其故事即已由传说改编为戏曲,并得到广泛传播。元末明初人高明所作《琵琶记》则对故事主题情节及结局进行了较大更改。

《铡美案》实际上与琵琶戏特别是这其中时间上最早的《赵贞女蔡二郎》在情节上极为相似,所不同的是把\"马践赵五娘\"改成了\"韩琦杀庙\",把\"雷击蔡二郎\"改成了\"包公铡美\"。所以,《铡美案》对《赵贞女蔡二郎》的继承是极为明显的。另外,由作品形成时间考虑,高明的《琵琶记》与《赵贞女蔡二郎》的继承关系是明显而得到公认的,而作为话本小说集,《百家公案》绝大多数篇目应取材于当时流传的小说或戏曲,所以,可以推测《秦氏还魂配世美》亦渊源自或是至少借鉴了《赵贞女蔡二郎》的情节,当是琵琶戏与包公故事较早结合的作品。故此,当今流传的《铡美案》应是由《赵贞女蔡二郎》故事演化出的戏曲作品,《琵琶记》《秦氏还魂配世美》则是演化过程中的一个阶段,且各有其成就。

韩琦杀庙

三 《铡美案》对前代戏曲小说的演变

尽管继承了《百家公案》与《赵贞女蔡二郎》,但《铡美案》却有自己的特色,对前代的戏曲小说有继承,也有改造。

情节上的演变,前表中已列,现不赘述,值得注意的是其中负心书生结局的变化。《赵贞女蔡二郎》中,蔡二郎因马践赵五娘而被暴雷轰死,《铡美案》则改为韩琦杀庙而陈世美被包公铡死。这种相似而有不同的情节处理,很明显是淡化了鬼神的力量而突出了人(包公)的地位。把惩治恶人的意愿寄托于清官而不是神明,尽管同样有其局限性,却也体现了近代以来人的主体意识的觉醒,使其情节更加贴近现实。而把人间的包拯推到神(包青天)的位置,本身即是对神明的蔑视。从戏曲演出效果来讲,包公不顾国太皇姑的阻挠铡死陈世美,无疑比略显虚幻的雷击蔡二郎更有现实的威慑力,更能体现艺人及观众的道德倾向。

而从情节变化中体现出来的人物形象的变化、发展更值得思考。

秦香莲,与赵贞女包括《琵琶记》中的赵五娘相比,最大的不同在于其反抗精神的加强。琵琶戏中,赵贞女(五娘)向来以隐忍出名,遵守着传统社会对女性的道德要求,在丈夫一去不回的窘迫境况下,独力支撑家业,赡养公婆,并忍受着公婆的误解。而在其后抱琵琶寻夫的情节中,又令人感觉无奈甚至有些懦弱,被马践而死也好,与伯喈相遇夫贵妻荣也好,其命运的改变完全依靠外力,她本人则显示出在命运面前的被动。而到了《铡美案》中,秦香莲同样具备赵五娘的美德,她独力赡养公婆并抚养一双子女,上京寻夫还为公婆穿着重孝。而当陈世美不认其母子反欲杀人灭口时,她带子女到包公处状告陈世美,并执意要将陈世美处死,不顾夫妻、父子之情,这固然太过决绝甚至冷漠,是对传统社会\"妇德\"的忽视,但却真实表现了这位村妇的绝望及反抗精神。很有意思的是,在京剧、评剧的《铡美案》中,香莲与皇姑相见时,皇姑斥责\"既配儿夫陈世美,见奴不归跪为何请?\"香莲则回称\"我居大来你居小,论理跪在我跟前\",在皇姑(其实已代表了皇权)面前同样表现得不卑不亢。同样值得注意的是,秦香莲状告陈世美,并执意要将其处死,很明显并非是要挽回所谓的婚姻,更不是出于\"弃妇\"狭隘的仇恨心理而报复前夫,她要\"贪恋荣华忘宗祧、杀妻灭子\"\"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的陈世美受到严惩,其实是体现了最基本的善恶观念,即使是自己的丈夫也不例外,充满了大义灭亲的气概。

包公则是琵琶戏中所没有的形象,这一形象的出现,恰恰是琵琶戏与包公故事相结合的见证。在琵琶戏中,并无与此相应的清官形象,《琵琶记》中的牛丞相对戏剧矛盾的解决并不起决定作用,而且他强迫蔡伯嗟入赘,实际已是戏剧矛盾的制造者和重要参与者。包公则是在民间长期流传的清官形象,与其他的包公戏及包公小说相比,《铡美案》中的包公同样有着公正廉明、不畏强权的性格,哪怕是皇亲国戚也绝不轻饶,这便使其形象更加符合场下观众和场上艺人的意愿,也就促成了《铡美案》在民间的地位。

本应一家团圆,奈何成了悲剧

另外,故事情节的变化,更能体现出主题的不同。

如果说《赵贞女蔡二郎》《琵琶戏》表达的是对负心婚变的批判和反思,那么《铡美案》的主题则比较复杂,一方面延续了对负心婚变行为的批判,另一方面则借鉴、吸收了包公故事中执法公正、不畏强权的主题。换言之,其中的戏剧矛盾其实有两条,一条是陈世美与秦香莲的矛盾,体现的主要是道德层面的批判,是对负心婚变母题的延续及扩展;另一条则是陈世美与包公的矛盾,体现的是法律层面的批判,是对包公故事中公正廉明主题的借鉴与深化。两者的结合,恰恰是《铡美案》对前代戏曲、小说的发展。

秦香莲状告当朝驸马,固然体现了对陈世美的绝望和无奈,但实际也体现了观众及艺人对法律公正的要求。包公与陈世美矛盾的开端便是香莲的一纸诉状,如《铡美案》中包公的一个经典唱段:

驸马爷近前看端详:

上写着秦香莲三十二岁,

状告当朝驸马郎,

欺君王,藐皇上,

悔婚男儿招东床,

杀妻灭子良心丧,

逼死韩琪在庙堂,

将状纸押至在了爷的大堂上!

包相的这段唱家喻户晓

对于包公来说,\"公正廉明\"并不是问题,对于亲侄儿包勉,他可以不徇私情(《铡包勉》),即使是阴间的判官,也绝不留情(《铡判官》),但陈世美一案,却让包拯为难,因为陈世美虽\"欺君罔上\",却已入赘皇家,代表着皇权。一方面是国太、皇姑飞扬跋扈、软硬兼施,另一方面是陈世美前妻秦香莲无奈哀叹:\"人道包相是铁面,却原来官官相护有牵连\"。包公近乎尴尬的处境,实际是突出了传统社会皇权、人情与法理的矛盾,而包公不顾国太威胁将驸马铡死,本身即是对皇权的挑战,而这其实是一种理想化的状态(官员处罚皇亲的事情,罕见于史籍,当然少数大臣专制弄权的情况除外),表现出对特权的反抗,充分体现了《铡美案》的民间性色彩。

另外,对皇权的态度变化,也是值得注意的一个方面,《赵贞女蔡二郎》因文本散佚,不可确知其对皇权的态度,但从\"雷击蔡二郎\"的情节似乎可以推测皇帝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可能并不是很大,《百家公案》实际是由皇帝判陈世美充军发配,表现出对皇权的感恩与敬畏,《铡美案》则把解决戏剧矛盾的希望寄托于清官(因为皇权实已是矛盾的一方),不论包拯铡死陈世美还是秦香莲对皇姑\"我居大来你居小,论理跪在我跟前\"的回应,都体现了对皇权的挑战和嘲讽。

即使在文人创作的杂剧、南戏、传奇极为繁荣的时代,民间戏曲亦衰而不亡,按照自身的规律不断向前发展。而与愈来愈脱离舞台演出的文人案头戏曲文本创作不同,民间戏曲一直以舞台演出为中心,重视舞台演出效果及观众反映,这也就决定了民间戏曲时常会根据舞台演出情况对情节进行增删改动,这种建立在舞台演出基础之上的情节变动不可避免会有一定的随意性和主观色彩,但这些改动往往会因为适应了观众的审美要求而得以固定并保存下来。从《赵贞女蔡二郎》到《铡美案》的演进较为典型地体现了这一特点:

《铡美案》从情节上继承了琵琶戏特别是《赵贞女蔡二郎》的故事主体,又从人物上借鉴了《百家公案·秦氏还魂配世美》的主人公姓名,而由故事情节可以推测,清代花部戏《赛琵琶》与《百家公案》有着极深的渊源关系,而这两者,或许都是从《赵贞女蔡二郎》到《铡美案》演进过程中形成的戏曲、小说作品。在这个过程当中,情节的变动并不是由文人主导的,而是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由观众决定的,取决于戏曲的舞台演出效果。

本文选自《戏剧丛刊》2013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