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龙游县龙洲、东华街道违停车辆进行处罚并拖移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龙游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龙游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决定自2020年9月1日起,划定龙游城区为违法停车严管区,对影响道路通行的违停车辆一律予以拖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拖车范围:龙洲街道、东华街道主次干道及其他道路。
二、区域范围内除划有停车泊位外,禁止一切车辆停放。机动车在机动车停车位内规范有序停放,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停车位内单排、同向、有序停放。
三、对擅自阻碍或设置阻碍物影响路面泊位的行为,执法人员将依法清理障碍物、恢复停车泊位的正常使用,并视情依法对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四、因擅自阻碍或设置阻碍物影响泊位使用引发交通事故等,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安全遭受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公告要求,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指示停车。如违反本公告要求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停放车辆进行现场拖移并处罚。
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的违停车辆统一拖移至龙翔路综合行政执法局西侧停车场,取车时请携带相关证件前往龙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交警中队(地址:衢龙路1046号,电话:0570-7016070)或东华交警中队(地址:城南开发区开源路23号,电话0570-7016085)开具车辆返还凭证后前往停车场领取车辆。
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的违停车辆统一拖移到原香溢市场北侧停车场,机动车车主凭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综合行政执法局206室(联系电话:0570-7110119)处理,非机动车车主凭身份证、驾驶证到综合行政执法局109室(联系电话:0570-7061510)处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 :龙翔路398号。
特此公告。
龙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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