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买地多少钱(在北京买一块地要多少钱)

生活中很多百姓遇到政府只给一少部分钱就想解决一个个难题?怎么办?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用一个案例告诉大家。

案情介绍

张女士是山东省的村民,在村里有自己的土地。5年前,张女士被村委会通知,说这个地方想移民,这个村被县政府确定为移民的重点,张女士的地被纳入范围。

张女士的房屋正面临征收,可是最近的遭遇,实在让张女士很气愤,让她有一种被强盗抢了,被土匪打了的感觉。政府并没有与她有任何的协商、也没有任何的协议,有一天她的账户就被打入了10万块钱,10万块钱什么意思,是补偿款么?但是她家可是50亩啊,这不跟抢钱一样吗。在她正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她经过朋友介绍找到了拆迁律师,如今,她的案子有了巨大的突破。

因此,或许很多人认为,明明输了,为什么又赢了?这怎么可能呢。事实是,法官也是人,法院也是由每个法官组成的整体,每个人有判定不准确的时候,更何况法官、法院呢?所以如果您也遇到类似的情况,不要怕,让专业的律师介入案件,帮您及时维权。

律师解读

征地补偿款没有经过被征收人的同意就强行把钱汇入账户,这时候征收单位会以拿了补偿款为由强行拆除房屋。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应:调取信息公开,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提出国家赔偿等程序。

史律师提醒

一、村委会只是村民自治组织,不能成为征收方。

二、村委会没有实施征收的权力,盖章也没有用。

三、村委会不能代表村民签字,更不能代替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