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古文配的意思是什么(甲古文什么意思-)

"酉"字的形体分析

"酉"字古文字形体为象形,即便是从楷书字体亦能看出其似酒器之形,先人造字时善于从事物的轮廓外形中提取和加工,将事物的形象融合在文字形体当中。"酉"字古文字形体如下:

甲骨文金文“酉”

从形体看,"酉"字的酒器之形非常明显,在甲骨文中也常借此字表示"酒"。甲骨文中亦有“酒”字,与“酉”本当为一字,但“酒”字多用为地名或祭名,用为祭名当源于酒酒在祭祀时为常用的必需品。“酒”“酉”二字音亦近。郭沫若在《甲骨文字研究》中说"酉"的甲骨文变体较多,但大体形似"壶尊之象",又说"古金文及卜辞每多假以为酒字。""酉"字古文字形体演变轨迹如下:

“酉”字演变轨迹(参1)

许慎《说文》曰:"酉,就也。八月,黍成,可为酎酒。像古文酉之形。凡酉之属皆从酉。丣,古文酉。从卯,卯为春门,万物已出。"

许慎把"酉"释为成熟,认为八月酿酒之黍已经成熟,并以此认为"酉"为酉月之酉,此说为附会八月酉月之说,实不可信。许氏又认为"酉"从"丣"而来,认为是"秋门之闭",这是许慎以《说文》古文释字的结果,如上字形发展中《说文》古文的形体与其他形体相差较远,似迥别于甲骨文金文,其实细细考察《说文》古文与"酉"字的更老的形体还是有关联的。《说文》古文是"酉"的形变和省变,"丣"字其实亦是从"酉"字省简而来,为壶尊上部闭口与两耳的形状。古时甚至现代仍有带两耳的酒罐。


(带两耳的酒罐)

因此,"酉"字的发展虽单字例有较大变形,但仍是源于"壶尊"之形,并非如许慎所言"丣"从卯。

"酉"及以"酉"为构字部件的"配"

"酉"借用为"酒"亦可从后来滋生的汉字得到验证。"酉"与"酒"虽然后来截然分开各司其职,但是"酉"用为"酒"这一最初的印迹仍然保留在后来所造字中。比如"醒""酌""配""酣""醜""酷""醉"等字。这些含"酉"的字都与"酒"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这在造字上体现了古人紧密联系日常生活,从身边诸物中提取造字信息,以便造出适合新出意义的字形。

"醒""酌""配""酣""醜""酷""醉"等字以"酉"作为构形部件,正说明了先人对"酒"的熟悉程度,并从源于"酒"的行为中划分出细致的层级。下面我们就从造字的角度谈论一下以"酉"作为构形部件的"配"字的形义渊源。

"酉"字出现较早,但是以"酉"作为构字部件所造之字除“酒”外仅见"配"与"饮"两例。

甲骨文“饮”

"配"字甲骨文形体如下:


甲骨文“配”

从形体可见,"配"字从酉、卩,多数学者认为是形声字,但是从甲骨文分析"配"字左"酉"为酒,右"卩"为跪坐人形,从构字分析部件当为会意。"配"甲骨文金文皆形似一人跪坐在酒尊旁,及至战国"卩"逐渐讹变为"己"。《说文》释"配"为"酒色也,从酉,己声。"段玉裁亦如是说。但是有些学者从字形及古经传有"妃""配"通用之例,便认为"配"初或为配偶之意。"妃""配"二者同部且同母,二者音近,文献中作"配偶"之义时曾互通。戴家祥先生也指出,"配"初为配偶之意,因为古人娶妇必以酒醴饗焉,《礼记·士昏礼》:

"赞者酌醴,加角柶,面叶,出于房。主人受醴,面枋,筵前西北面。宾拜受醴,复位。主人阼阶上拜送。赞者荐脯醢。宾即筵坐,左执觯,祭脯醢,以柶祭醴三,西阶上北面坐,啐醴,建柶,兴,坐奠觯,遂拜。主人答拜。"

"配"字的意义分析及其与"妃"的关系

以上资料只能说明"配"字的其中一个意义为配偶,至于是原始义还是意义发展轨迹中的一个,我们不能仅从"古人娶妇必以酒醴饗"就断定"配偶"为原始义。

其实,从甲骨文形体可见,"酉"上有酒滴状,那么再结合旁边跪坐之人,我们认为该字当是一人在对酒进行加工处理。

那么酒尊旁的人是在对酒作何种处理加工呢?其实,这一工作就是对酒进行调配,使得酒的成色更好,因此《说文》曰:"配,酒色也。从酉己声。"这一说法是有道理的,有的甲骨文形体上有三点酒滴,显示出人们在调酒时进行调合的一种状态。

酿酒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就是如今我们也同样延续先人调制酒的一些必要工序。初成之酒浆成色、浓淡并非人们所要达到的程度,于是,先人也想出了一些办法,从发酵时间的长短、添加成分配料(或是药材等)多少等方面对酒进行调配。而这种对酒进行添加配料的做法只是辅助性的,因此后来有"配料"“配制”之说。许慎《说文》释为"酒色",如今看来并不太准确。


明代酿酒图(参2)

"配"由酒之"配"逐渐扩展到指称其他事物或人之"配",便有了其他物件的匹配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婚配,李白《感兴》一诗中有"安得配君子,共乘双飞鸾。"

"配"与"妃"曾互通有无,形义皆可证,因古无轻唇音,"配""妃"古音当同。二者形体差别在于左部构形一为"酉"一为"女",文献也多见二者互通之例。《史记·外戚世家序》:"甚哉妃匹之爱……"此"妃"即同"配","妃匹"即是配偶。另外,《左传·桓公二年》曰:"佳偶曰妃,怨偶曰仇,古之命也。"

古有"男婚女配"之说,"妃"之"女"旁大概也佐证了此种说法,"妃"初读为pèi,通"配",后因其意义变化,"妃"由动词婚配引申为名词配偶、天子之妾等义,其音也发生了变化,读为fēi。

"妃"字的形义分析及与"配"的意义关联

"妃"字甲骨文已经出现,但是甲骨文不从己而是从巳,至金文开始出现形体的分化,有从己亦有从巳者,其字形如下:


甲骨文“妃”

有些学者以篆书字形为释读参照,认为"妃"之"女"为女性,"己"为自己、本身,合而释之就是"妃"本是女人。可是,当我们追溯到该字的甲骨文时,问题就出来了,"妃"甲骨文为"女"和"巳"构成,"巳"为子。因此从初形分析,"妃"当为婚配生子之意比较妥当。

《说文》:"妃,匹也。"段玉裁注:"人之配偶亦曰匹,妃本上下通称,后人以为贵称耳。"《尔雅·释诂》:"妃,媲也。"有学者认为"妃"为"配"之本字,此说有待考证。二者在原始义产生的层面上有所区别,"配"本义为酒之调合配制,"妃"则是两性之匹配即配偶,且一般指称女性。二者之后因有共同义项使用时也并非截然有别,常常互相通用。

后来,"妃"之本义逐渐让位于特指给天子之妾、王侯之妻,配偶之意渐渐弱化,借"配"字承担。"配"后来多用来指称普通人之妻,"配偶"一词大概产生于中古以后,《荀子·富国》杨倞注:"失合,谓丧其配偶也。"

"妃""配"之所以同源且有时互通,大概也正源于"配偶之间,男为主,女为妃(配),后妃相比,后为尊,妃为次。"(参3)因此,"嫔妃"指称皇后而外的帝王的妻妾,显然地位与皇后差别较大,处在配位。

"刺配"之刑中"配"的来源

"配"的流放、充军意义是如何来的呢?"配"即是五刑中的"流"。后来之所以称"配",则是源于"流"刑后来常常与黥刑同时加于罪人,"流"成了与刺相匹配的刑罚,后来便称为"配"了。

"流刑"是南北朝时期的新五刑之一,新五刑包括死、流、徙、鞭、杖,北齐之时对"论罪该死,情有可原"者处以流刑。之后仍然沿用流刑,可是到了后晋冒出来一个滥用刑罚的石敬瑭,此人手段很残忍,这老兄竟然把废除几百年的墨黥刑给重新起用了,并且与"流刑"相互配合,于是便产生了"刺配"之刑。


参考文献:

1.李学勤主编,《字源》,天津古籍出版社,2013年。

2,金仑编著,《字海探源》,北京:语文出版社,2013年1月。

3.傅永和,李玲璞,向光忠主编,《汉字演变 文化源流》,广东教育出版社,201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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