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2期杀什么()

3月2日,“女童保护”2020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发布。报告截图

中新网北京3月2日电 (记者杜燕)“女童保护”2020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今天在京发布。报告显示,2020年,中国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8岁以下)案例332起,受害人数845人,最小仅1岁。校园、培训机构是案件高发场地,同时网络性侵形势严峻,治理手段须跟上。

报告由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以下简称“女童保护”)和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共同发布,是“女童保护”团队连续第8次发布此类报告。

在性侵儿童案例统计部分,数据来源于2020年度中国媒体公开报道案例(含各级法院、检察院官网和认证账号公开的案例,案例数量并不等同于全年性侵儿童案例总量);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部分数据来源于面向社会公开进行的线上问卷调查。

2020年曝光案例332起,受害儿童逾840人

报告显示,2020年全年中国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8岁以下)案例332起,受害人数845人(未表明具体人数的案例中,“多人”按3人计,“十几人”按15人计,“几十人”“数十人”按30人计),年龄最小的为1岁。

总体来看,近年来性侵儿童案例曝光呈现较高的频率。2013年至2019年,每年媒体公开报道的儿童被性侵的案例分别是125起、503起、340起、433起、378起、317起、301起(其中,2013年至2017年统计案例为14岁以下儿童,2018年起为18岁以下儿童)。

女童占九成,小学和初中段儿童受侵害比例高

报告显示,332起案例中,共322起表明了受害人性别,其中受害人为女童的308起,占比95.65%;受害人为男童的14起,占比4.35%。从受害人数量上看,845名儿童中有820人表明了性别,其中女童743人,占比90.61%;男童80人,占比9.76%,与上年数据基本持平。

按照一般学龄段来看,受害人年龄为中小学学龄段的案例占比83.95%,其中7岁至12岁小学学龄段的114起,占比46.91%;13岁至15岁初中学龄段的90起,占比37.04%。

熟人作案超七成,校园、培训机构是高发地

报告显示,332起案例中表明人际关系的有312起。在312起案例中,熟人作案231起,占比74.04%。231起熟人作案的案例中,教师、教职工(含培训老师)作案71起,占比30.74%;亲人亲属(父亲、继父、兄长、叔伯等)作案48起,占比20.78%;网友作案42起,占比18.18%;邻居朋友(含同村人)作案37起,占比16.02%;其他生活学习接触人员作案33起,占比14.29%。其中,家庭成员作案曝光量较上年(12.74%)有较大幅度上升。

报告还显示,在332起媒体报道的案例中,表明性侵发生场所的有301起,其中发生在校园、培训机构(包括宿舍等)的有76起,占比25.25%;在施害人住所的有66起,占比21.93%;在小区、村庄、校园附近等户外场所的有42起,占比13.95%;在宾馆、KTV等场所发生的也是42起,占比13.95%。

与此同时,本年度曝光的性侵儿童案例中,网友作案42起,包括线上作案和线下作案(网友约见面后实施性侵)。被发现的网络性侵儿童案例中,往往一起案例便有几十人受害。

3月2日,“女童保护”2020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发布。 “女童保护”供图

城市地区曝光案件占比高

报告显示,2020年媒体报道的332起性侵儿童案例中,有265起表明了城乡地域分布。在265起案例中,164起发生在城市,占比66.40%。

报告认为,媒体曝光案例的地区分布中,城市地区高于农村地区,并不等同于城市地区儿童被性侵案例比农村地区更为高发,恰恰说明城市地区儿童比农村地区儿童受到更为密集的来自家庭、学校及社会的监护。从近年来曝光的案例来看,农村地区的性侵儿童案往往有持续时间长、受害儿童多等特点。

报告还显示,在332起案例中,有196起是施害人多次作案,占比59.04%,包括对同一受害儿童多次性侵,也包括多次对多名儿童多次性侵;施害人一人性侵多人的有92起,占比27.71%。因此需要告诉孩子如遭遇性侵,应及时告诉家长或信任的其他成年人,及时报警、求助、维权等。

大众对相关法律认知度低,学习意愿较强

报告指出,根据2020年儿童防性侵教育现状调查,社会大众对儿童性侵害的关注度明显提升,防性侵教育被社会较为广泛地接受和认可。其中,家长、女性是关注儿童防性侵教育的主要群体。

不过,报告指出,近七成受访者不太了解如何应对和处理性侵儿童事件,且大众对于儿童保护相关法律的认知程度较低,超六成受访者表示曾主动学习与研究过关于儿童性侵的相关法律法规。可以看出,大众对于儿童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有着较强的学习意愿,但也普遍存在着缺乏深度了解、理解困难等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女童保护”呼吁社会各方关注儿童被性侵和防性侵教育体系缺失的严峻现状,让儿童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完)

来源: 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