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因缘指的是从缘起到缘灭的十二个环节:
第一是无明,即无知、愚昧,它是人受困于生生灭灭的各种因缘之根本原因;
第二是行,即说了什么话,做了什么事,有了怎样的思维;
第三是识,即如何解读外缘,这跟一个人的心有关,是滋生行为的种子;
第四是名色,即与眼耳鼻舌身意无关的固有概念与观点等等;
第五是六入,即通过眼耳鼻舌身意这六根来获取外界信息,借以认知世界;
第六是触,即触觉,以及接触的瞬间所形成的感受;
第七是受,既承受、接受某种感受或者某种后果;
第八是爱,既贪恋丶陶醉,甚至沉迷于一种感觉或情绪当中,不愿意放手;
第九是取,即追逐欲望,索取更多;
第十是有,既拥有或存在,这是一种虚幻的“拥有”与“存在”,相当于和合作用的开始;
第十一是生,即一种虚幻的出现、诞生、产生;
第十二是老死,即构成事物、现象的因缘解体,事物、现象随之发生转变。
雪漠著《光明大手印-实修顿入》(上卷)第2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