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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都县公安局民警在广州成功抓获一名潜逃25年的命案逃犯。

案情回顾:1996年1月28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明伙同李某满在东韶乡琳池村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李某满被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明潜逃,从此过上了逃亡的日子。

多年来,办案民警换了一波又一波,一批接着一批干,案卷翻了一遍又一遍,他们一直未放松对其追捕工作。特别是今年命案积案攻坚行动以来,县公安局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部署追逃工作。民警多次到逃犯家中做工作,摸排走访李某明的相关线索。

11月29日,经过对相关信息进行反复梳理和研判,专班民警获悉逃犯李某明藏匿在广州白云区,并立即奔赴广州实施抓捕。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专班民警最终于12月2日在白云区鹤龙镇将逃犯李某明抓获归案。经审讯,其对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李某明,男,47岁,宁都东韶人。1996年1月28日上午10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满(已判刑)与被害人程某生同坐一辆三轮车到东韶乡街上赶集。

下车后,李某满发现自己的钱包不见了,便认为是被害人程某生捡了。于是,李某满伙同犯罪嫌疑人李某明,强行将被害人程某生带至东韶乡招待所二楼的房间内,多次对被害人实施殴打,一直到当晚19时许。随后,两人又将被害人拖至楼下一电线杆处,再次对其实施殴打。

在楼下殴打后,两名犯罪嫌疑人又将被害人程某生拖回招待所二楼房间内,直至次日早上7时左右,发现被害人死亡。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李某满、李某明潜逃。1999年9月11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满被抓获归案(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明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逃亡没有路

投案自首才是归途

一代代宁都公安人用锲而不舍的精神

让“沉寂”多年的命案水落石出

让受害者及其家属得到告慰

让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

让公平正义得到充分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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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赣州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