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部分企业出现产品滞销、经营状况不善等情况,相较以往更容易引发经济纠纷。近日,惠民县法院坚持“暖企”“护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利用执前调工作机制执结一起双方均为小微企业的案件。
据悉,某建材公司希望租用某木业公司的房屋,双方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书》,并签订《关于木业公司变压器拥有权临时变更的说明》。后因该建材公司未能按照合同支付租金,木业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惠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一、依法解除双方的《厂房租赁合同书》;二、建材公司支付木业公司租赁费150 000元,并按每日租赁费为20万/365天=548元/天支付至实际迁离之日止;三、建材公司自合同解除之日起3日内协助木业公司办理变压器过户手续。
判决生效后,建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木业公司遂于2022年5月16日向惠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小微企业,本着“善意助企”的原则,惠民县法院决定适用执前调程序。5月18日,执行法官前往建材公司租用的厂房实地调查,发现厂房虽大门紧闭,但建材公司生产的保温砖及生产设备均放置在内,遂当场采取张贴封条的紧急措施。5月25日,利用集中执行行动,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对厂房内的保温砖及生产设备进行清点、保全,用时一上午对15项财产清点完毕,并制作财产清单,其中包括保温砖2000方、铁架500个、转托板1500个,为下一步的调解工作奠定了基础。
为保障申请人的债权顺利实现,同时减少被执行人不必要的损失,执行法官从疫情影响导致运输成本上涨,以及被执行人仍有相关销售渠道等方面做工作,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建材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协助申请人办理变压器过户;给予建材公司一个月时间自行处置生产的产品,所得价款交至法院。
从5月16日立案到5月25日双方达成和解,案件用时九天。当前疫情影响仍未完全消除,中小微企业面临生存压力巨大,为避免对被执行人“竭泽而渔”,惠民县法院一方面及时果断采取了必要执行措施,另一方面审慎将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人名单,采取“活封”“活扣”等保全方式,保障中小微企业正常运转,给危机中的企业保留了一线生机,最终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目前建材公司正在积极履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