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办理结束后有什么凭证(公积金贷款办理结束后有什么凭证没)
注意了!即日起
电子《东莞市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借款及担保合同》
(下称“公积金借款合同”)
正式启用
借款人及相关的合同签署个人无需临柜
同时
已办出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存量商品房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含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商贷债权
下称“公积金贷款”)
可在线签订抵押申请表等文件
实现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全程网办
快来看看如何操作
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后,借款人及相关的合同签署个人在微信搜索“莞政签”小程序,进行身份认证,待贷款银行发起电子文件签署时(借款人及相关个人会收到短信提醒),在“待签署”列表中选择对应的签署任务,认真阅读相应信息并完成签名。涉及的电子文件包括:公积金借款合同、公积金借款凭证、抵押申请表等。贷款银行发起电子文件签署后,各签署方须当天完成签署任务,过期自动作废,须重新发起签署。若发起电子文件签署后,发现文件内容有误等情形时,贷款银行与各签署方确认后可手动作废,重新发起签署。在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后、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前,借款人须确定扣款账户信息,请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办理:方式1:登录公积金个人网厅注册并办理“扣款账号变更”(https://wb.dggjj.dg.gov.cn/grwt/login.html)。 方式2:前往贷款银行办理网点办理“扣款账号变更”。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及下载路径:注册登录“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查询办理→贷款查询→查询电子文件。公积金中心个人网厅查询及下载路径:登录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查验路径:登录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http:dggjj.dg.gov.cn)→查验电子文件。查验方法:录入“电子文件编号”、“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姓名”、“公积金贷款申请人证件号码”后,点击【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