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保险的提成是多少(卖保险的提成有多少)

除了五险两金以外的,商业性保险的目的是什么呢?避免因意外、疾病等,给个人和家庭造成较大损失的保证。所以说,这是个好项目。

可是普通人对于推销保险的,第一印象是什么呢?忽悠。仅仅是出于对陌生人的不信任,这不难理解。可是家里亲朋好友,若是做保险推销的话,你愿意相信他们吗?

可以说,保险公司的业务涵盖了许多方面,基本能保证了,所有可以做保险的业务了。那为什么,对于这样的好项目,却充满了不信任感呢?

以下片段来源于网络真实发生过的。

一:2012年6月18日上午,深圳罗湖区梅园路和宝安北路附近围满了人,男子鲁某在保险罗湖营业部门口提着汽油、挥着菜刀,要求赔钱退保。

保险公司表示,该男子妻子被诊断出心率失常,按照合同规定并不是理赔范围。警察上前劝说鲁某放下刀,更激怒了鲁某,他激动地作出要挥刀自残的危险动作,不肯放下刀。

鲁某不听警察的劝说,在保险公司门口僵持了两个多小时才肯坐下来协商解决。昨日下午,经过街道办主持协商,双方已初步达成意向,保险公司将终止保险合同,并对其给予一定资助。

二,2019年6月,王先生吃完小龙虾回家后,半夜浑身酸疼,四肢乏力,不停呕吐,经诊断为食物中毒引起的急性骨骼肌溶解症,可能和进食小龙虾有关。张先生此后申请意外险理赔,却遭拒绝。

解读:食物中毒符合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事件三个要素,属于意外事故。但是因细菌感染的食物中毒,也可能是因为个人体质关系所引起的肠胃疾病。一般情况下,若是3人或3人以上集体发生食物中毒症状者,可视为意外事故,而单独个人的食物中毒则会被视为个案,意外险不会理赔。

保险公司拒赔的这些案例,网上一搜一大把。那么购买保险之前,这些你明确知道吗?签订的合同,你真的能明了吗?理赔标准是什么?

以前有句话说,保险公司的条例合同规章等等,连律师都看不明白,身为普通人,你能通过法律来跟人打赢官司吗?毕竟,要理赔的时候,多数都是出了意外,疾病之类的时候,有那份精力去折腾吗?

我买保险是为了防止意外和疾病,降低对于我造成的风险程度,不可能说,你保险公司定义什么理赔标准,我就得按照你们的标准来发生,符合要求的意外和疾病吧!

那么为什么还是说保险项目是个好项目呢?因为多数还是会理赔的。问题出在推销保险的人身上。毕竟你投保买得越多,人家的提成就越高。所以,同样的一份保险,价格低的,价格高的,涵盖的都差不多,只是理赔的时候,理赔金额多少而已。

另外就是,推销投保时候说高大全,可是真正理赔的时候,就很扯淡了。为什么呢?举个例子,临床上,根据心脏病发生的部位和程度,将心脏疾病分为风湿性心脏瓣膜病、先天性心脏病、冠心病、高血压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心肌及心脏肿瘤病变等7类。

可是,给你推销的时候,他们会怎么跟你说呢?只要买了他们推荐的高额保险,发生心脏病了,都会理赔的。可是,真正理赔的时候,却发现还有备注的许多小的分类,不在理赔范围内。百分之百赔付变成了百分之二十赔付,生气不生气?

就算是翻出合同,你都打不赢官司。这些东西,你不明白,难道保险推销员他们不明白吗?还是故意装做不明白呢?这些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明白。

作为资本,逐利是本性。但依然不可否认保险项目是个好项目。但是推销保险的人,不一定是好人。久而久之,把这份信任感,给消耗殆尽以后,就演变成了,现在这种状态了。你随便说,我不相信你。


心中所想,随手而写。感谢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