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贷款还不了的后果是什么意思(房子贷款还不了的后果是什么意思呀)

如果还不起房贷了,后果到底惨不惨?能不能现在干脆就不还了,


从2012-2018年我们提出以房地产经济为支柱产业的口号,所以房价一直都在上涨的阶段,有很多人拿房子当投资品,更有很多人拿买房子来抵御通货膨胀,有没有人买在高位呢?如果当时买了,面积大约在100-150左右这种三居室,假如总房价一般都在300万附近,贷款呢一般需要200万左右,月供需要还到15000元左右。还需要还140万的利息,总计除了百万本金之外,总欠银行含利息340万。现在呢房价腰斩了,所有的房子可能都不值当初的首付钱了,或者比首付贵一点点,那这个时候会不会有人会想,我干脆不还了,让银行收回去,这样还减轻生活的压力。

告诉你,千万别这么想,不然会付出更多的代价。我们按这个300万的房子作案例给大家算算,会让你多付出150万的代价的,这代价怎么算的,我们来算算,你就会明白了,看看到底该不该付这150万元的代价,第一我们首付100万,欠银行200万,连利息140万对吧,我们算已经还了3年,大概还了50万左右,这300万的房价跟这50万一比,其实已经还了1/6了。但是你别忘记你还的是两部分的钱,一部分是利息,一部分是本金。其中只有14万左右算是本金,36万还的都是利息。欠的本金还剩186万没还,所以这就是银行等额本息的还法。如果按等额本金的还法,你的总的利息20年能少还30万,只有110万左右,但是前期的压力就大了,银行一般默认都是等额本息还法。

如果这时你已经断供3-5个月了,银行一般就会选择起诉了,银行跟你签的合同法律都是很严谨的,一般法院都会判银行胜诉。所以别指望打赢。这时就会多出一大笔费用,比如滞纳金,找律师的钱,法院的诉讼费。还有财产保全的费用等等加一起大概35万以上,最大一笔应该是败诉承担原告的律师费,我们自己找律师200万的官司估计5-8万,银行找的律师因为是我们承担的费用10%20万的律师费都算低的。如果不还,官司也输了,房子也跑不了,法院直接封条一贴,直接上各个拍卖平台拍卖了,一般情况都会卖出,因为起步价可能100万起拍,假设按市场价150万卖了,那你还算捡着了,因为欠银行的本金是200万,现在只剩50万的本金没还了,可是你再想想你3年还了15万,还剩35万没还,这算是跟银行解约了,付出了35万的代价。

房子不要了,也就是市场现价低价卖给还银行银行再转手卖给别人。但是这时我们已经上了征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也随之出来。飞机高铁酒店等高消费的地方都被限制,对生活甚至子女教育都会有影响。这个时候要记得天下没有什么不能谈的事,作为商人,凡是都是要跟对方商量着来,好好跟银行谈谈沟通,咱便宜点把房子卖了,只要便宜到够35万的费用的代价以内都算赚到了,这时也就不用上黑名单了。

那问题来了,万一房价没回暖的希望,卖不出这个价以内呢?因为全球都进入了房产跟基建的下行周期,开发商有的停工了,债务也出现了违约。

再看看法拍平台就知道有多少断供的情况了,断供主要原因不是个人想耍赖还是人们收入不足以支付月供的原因造成的,这意味着经济下行的过程中,人们对未来收入的预期并不是很乐观,你还敢去接盘吗?

历史证明,房子断供如果形成潮水,不会让普通人买得起,只会让更多人恐慌性地甩卖,比如东南亚的金融危机,2008年的全球次贷危机,跟股市暴跌的情况是一样的,大跌是没有人会买,大家都买涨不买跌,香港的房地产,日本的房地产直接倒退20年。只有房价上涨,买房的人才会多 。

我们就是最好的案例,城镇化率从30%不到,用了10几年时间快速发展到62%的过程中,人民生活也幸福了,全国2亿的乡镇人也进了城了,房价也上涨了10倍左右了。

当年为了控制房价,国八条,国五条,国十条有一条阻止了购房的热潮吗?并没有,因为这是经济的规律,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更是由市场供需关系决定的。老百姓就是要让自己的孩子进城上学就医享受成套的城市配套条件。

从长期来看中国经济肯定是向好的,房价终究是要上升的,但是经济规律是有周期的,不可能一直往上走,到底能走多远你可以等看看,问题是我们能坚持那么久吗?所以除非你想上失信人名单,不然千万别断供,最大努力尽量跟银行沟通。这段时间以来多家银行也表示,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可提供包括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调整账单计划、保护客户征信权益等在内的服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