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顺华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康顺华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412324197807073532
住所地:河南省宁陵县刘楼乡郭沙道村73号
宋宁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宋宁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411423198411144050
住所地:河南省宁陵县乔楼乡杨庄村74号
执行法院: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2019)豫1403执55号
立案时间:2019年1月14日
案情介绍:原告商丘市财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求被告康顺华、宋宁追偿权纠纷一案,经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康顺华、宋宁给付原告代偿款337400元,但案件生效后,被执行人康顺华、宋宁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严重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
执行依据:(2015)商睢民初字第02157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给付申请执行人代偿款337400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联系举报电话:17603706268
联系人:刘法官
【此信息独家授权今日头条发布,未经许可,禁止复制、转载;如需复制、转载,请联系执行法院,自行复制、转载需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