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是什么经济类型()


导读:美国国务院近期发布数据,2019财年中国申请人B1/B2类签证拒签率高达18.22%,美国签证究竟怎么了?

我们先来看两组美国国务院2019年财年非移民签证统计数据:

(一)按国家和签证种类签发的非移民签证数据:

按国家和签证种类签发的非移民签证数据

(二)按照国家统计的已调整的B类签证拒签率报表:

按照国家统计的已调整的B类签证拒签率报表:

从中,我们不难发现:美国对中国签发了1021730个商务/旅游签证(B1/B2), 但拒签率竟然高达18.22%!!!

然后,我们再来回顾下从2007-2019年,十余年的美国对中国B类签证的拒签率,如下图:

从2013年开始,美国对中国的B类签证的拒签率一路攀升,感觉一夜回到解放前。简单地说,就是100个申请人,有超过18个人拒签。

大部分被拒签的人,在面试完都拿到下面类似的纸条(各使领馆的纸张样式或大小可能不一样,内容一致),如下:

简单地说,就是由于(INA)214(b) 条款被拒签了!!!

我们对照美国国务院对(INA)214(b) 条款的官方说明一起来看:

(INA)214(b) 条款

是不是看到头疼?!!!

综合起来看,上述拒签信和官方(INA)214(b) 条款的说明都传递出来下面三点信息:

1. 如果你要去美国(比如旅游,商务,探亲,留学等),你需要符合对应签证类型的要求,如果签证官认为你目前不符合就会被拒签。

那么问题来了,怎么样才算符合要求呢?

2. 签证官主要判断的是申请人去了美国后,是否会按时返回。而按时返回的判断,主要是看申请人是否能出具很强的约束力证明,比如:工作,家庭,家庭成员和朋友关系,以及出国记录,教育状况等。如果申请人具备以上的全部或部分要求,都是有可能拿到签证的。但需要提醒的是,不同的签证官可能对申请人的评估产生不同的结果。所以,尽可能多的约束力证明更容易拿到签证。

3. 如果签证被拒,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签证。

很多申请人拒签后,都想重新申请签证,我们强烈建议申请人先仔细看一看官方对214b最核心的4个问题的解释之后,结合自身的情况,再来做决定是否需要有重新申请的必要。总之:如果申请人能重新提供在美国境外更强有力的约束力的证明材料,签证官将予以酌情考虑。

214b最核心的4个问题:

Q.1 214(b)条款是指什么?

214(b)是美国《移民与国籍法》(INA)中的条款,其中规定:所有外国人在申请签证时都将首先被假定具有移民倾向,除非他/她能使签证官确信其具有非移民资格。

Q.2 申请人如何证明自己具有“牢固约束力”?

“牢固约束力”的定义因国家、城市和个人情况的差异而有所区别。例如,约束力可以是工作、住宅、家庭成员及银行存款等。“约束力”涉及一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使其与所在国家具有牢固的联系:如财产、职业、社会及家庭关系。

请仔细考虑您在自己国家的约束关系。其他国家的签证官能否相信您有不放弃当前居住权的正当理由?如果申请人有工作、家庭、自己购买或租赁的住宅或公寓,或是有其他承诺使自己在出国访问后必须回国,就很有可能通过签证官的审查。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各不相同。

美国领事馆的签证官了解这种差异的存在。因此在面谈时会个别考察每位申请人,同时考虑职业、社会、文化及其他因素。年轻的申请人可能还没有机会建立约束性联系,签证官会审查他/她们赴美的具体意图、家庭情况及其在国内的长期发展计划和前景。每一个签证申请都将视为个案处理,并依据法律给予充分的考虑。

Q.3 基于214(b)条款的拒签具有永久效力吗?

不是。如果申请人能重新提供在美国境外有牢固约束力的证明材料,签证官将予以酌情考虑。不过,对某些申请人而言,除非其个人生活、工作和经济状况发生重大改变,否则无论重新申请多少次,也不具备获得非移民签证的资格。

因214(b)条款拒签的申请人应认真考虑自己的情况,并对约束力作出理性评估。最好采用书面记录的方式,列出自己认为具有的、而签证官在面谈时可能没有予以考虑的牢固约束力。此外,申请人若被拒签,还应仔细检查呈交给签证官的材料。按照214(b)条款拒签的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签证。在重新申请时,申请人应提供签证官未曾审阅过的新材料,证明自己具有牢固约束力,或是自上次拒签后个人情况已发生改变。在决定重新申请前,请好好考虑以下问题:

(1) 我是否准确描述了自己的情况?

(2) 签证官有没有忽略什么问题?

(3) 我是否有新材料来证明自己在美国境外的居住权及牢固约束力?

申请人还须注意,每次申请签证时,无论是否获批,均需缴纳申请费,而且此项费用无法退款。

Q.4 有什么渠道可以让签证官改判吗?

根据美国移民法,海外领事馆的签证官有权决定颁发签证或拒签。签证官对于所有签证案例都有最终判定权。按照规定,美国国务院有权审查签证案例的判定情况,但其管辖范围仅限于司法解释,而不是裁定事实。在拒签案例中遇到的争议,如申请人是否在美国境外拥有符合要求的居住权,都属于事实范畴。只有美国海外领事馆的签证官才有权判定是否颁发签证。申请人必须提供能够证明自己具有牢固约束力的新证据,才可能让领事馆变更先前的拒签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