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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高中教师单位为新河中学;招聘小学教师单位为滏阳小学、南阳中心校、荆庄中心校、王府中心校、邢彦中心校、辛章中心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试讲、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取得高级中学相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4、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岗位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是同一学科门类;

5、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岗位要求与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原则上一致;

6、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通过教师资格国考笔试、面试取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且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毕业生,可以按照考试合格证明中注明的考试类别应聘相应的岗位。8月30日前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23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23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新河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7月23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按照文件要求制定招聘公告,从2019年7月16日通过新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ebxinhe.gov.cn/)公告、县教文广体旅游局公示栏张贴。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23日上午9:00—7月27日下午5:00。

3、报名地点:新河中学。联系电话:0319—4752735。

4、报名要求

(1)报名者需持证件: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②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③5张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

(2)报名者需填报《新河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表格从新河县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报名人员应本人到现场报名,并在“个人诚信保证栏”签字,不接受委托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岗,经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3)请考生关注新河县政府网有关公告,确保能及时领取准考证,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方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学科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等专业基础知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和笔试成绩一起公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四)试讲

1、试讲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试讲。

2、试讲满分100分,设合格分数线60分。试讲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3、总成绩合成。试讲结束后,按笔试成绩、试讲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在新河县政府网站及县教文广体旅游局公示栏公布。

4、试讲环节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县教文广体旅游局负责实施。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学历,试讲成绩的顺序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需关注公告,保持报名电话畅通,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人社局、教文广体旅游局、公安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按总成绩依次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岗位和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等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选岗工作,依次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分岗位摘牌选岗,确定拟聘人员岗位名单,在新河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按总成绩依次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审批表》由相关部门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新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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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ebxinhe.gov.cn/nzcms_show_news.asp?id=6676

新河县关于选调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保障县纪检监察和县委巡察工作正常运转,根据《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暂行办法》《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为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新河县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全额事业人员。

二、选调岗位和名额

选调岗位分公务员和全额事业人员两个类别。

1、选调公务员6名(其中:县委巡察组3名;县纪委监委机关3名)。

2、选调全额事业人员7名。

三、选调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除应具备《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有关要求和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2、中共党员;

3、全日制普通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或所学专业与财政、审计、司法相关或已从事财政、审计、司法、纪检监察工作满两年可放宽到42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在新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

5、身体健康;

6、年度考核近三年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参公人员报考公务员岗位的需具备邢台市《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的交流条件,不具备的可报考事业岗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8日9:00至2019年7月19日17:00。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报名咨询电话:4752897 4986672

2、报名要求。①报名地点:新河县委组织部干部科(锦绣大厦3楼359房间);②报名者需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提交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4张;④填写《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组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3份,登记表在公共邮箱(zzbgbk4752897@163.com密码:4752897)自行下载。

3、资格审查。根据个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抽调有关部门人员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材料不全或与选调条件不符者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并报送有关单位载入个人档案。

4、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⑴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和人社局统一组织,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领导小组研究,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党的基本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范围主要包括:《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及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在新河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⑵面试。从笔试成绩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采取体操打分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⑶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经加权后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综合成绩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5、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体检对象自行到新河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付。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按选调职数由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6、考察。县纪委监委同县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被考察人员进行考察。

7、公示。将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在县政府网公示5天。拟选调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根据岗位需求和选调人员履历、专业等情况,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后,确定具体工作岗位。

监督电话:4986671 475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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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p.weixin.qq.com/s/8oDM4jJxrsFal7SAiW_Upg

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我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高校毕业生,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任县卫生健康局下属各乡镇卫生院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邢台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2.年龄在18-30周岁(1988年7月23日至2001年7月23日期间);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9年卫生健康局下属乡镇卫生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5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任县2019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7月23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2019年7月16日通过任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info.renixan.gov.cn)发布公告。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http://info.renixan.gov.cn(请于报名期间登录)。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3日9:00—7月27日17:00(共5天),网上缴费时间:7月 24日9:00—7月28日12:00(共5天);

2.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与缴费的考生即为报名成功;

温馨提示:因报名考生众多,报名系统网络带宽有限,会出现网页打开缓慢,甚至无法打开的情况,考生如遇到这种问题,请错开报名高峰,另择时间进行报名,请关注网上通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一寸或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300K以下,宽高比例为1:1.2-1.4左右。照片将用于考试全过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入其他程序。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按提示进行缴费操作,此次考试收取100元报名费。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的人员于2019年7月31日9:00—8月1日17:00,由考生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全幅面),未在规定时间下载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试。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占笔试面试总成绩的60%。

2.笔试内容:《专业能力测验》60分,《公共基础知识》4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的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8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任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登录查询。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有: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实行当场打分,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予以公布。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及时关注网上领取《面试通知单》的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任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

体检、考察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产生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任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且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总成绩自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本人自行选择聘用单位。拟聘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并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五年,五年内不允许调动。合同期满仍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不再续聘。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有关要求

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在招聘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暂行办法》及《招聘方案》组织实施。要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要加强保密观念,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传递、回收等工作,要与有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建立健全保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不出泄密问题。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应予回避的人员必须予以工作回避。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人员,要取消其聘用资格,以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方案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319-7519551

来源: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