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车不?
还差一个,上车就走!
不怕得,挤挤,一会就到了
你是否听过这样的声音
可是你知道,隐藏在这些声音下面的
非法营运、超员超载违法行为的危害吗?
不仅扰乱正常道路交通秩序
更严重威胁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
非法营运一直以来都是交通管理部门重点打击和查处的对象,它不仅仅是违法行为,也是事故隐患,“黑车”存在诸多不安全因素,贵州交警对此一直是保持零容忍态度!
非法营运+超员=严惩!
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
在对驾驶员超员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
结果又“亮”了
车上都是你的什么人?
是我朋友......,哦!不是,是我们一起干活的人,
李某含糊不清的回答
加之民警检查出
车辆后备箱里装着的行李箱和几包衣物时
民警瞬间起了疑心
为了证实自己的判断
随后分别对5名乘客进行询问
乘客们均表示大家是一起做工的
但在问及驾驶员名字时
车上乘客却支支吾吾答不上来
在民警的持续询问下
乘客们这才坦言
其实我们都不认识驾驶员
都是通过别人介绍坐的车
铁证面前,驾驶员李某也不得不承认自己非法营运的事实。李某说道:今天正好驾车从贵阳回兴仁市田湾镇,就想顺路拉几个乘客,通过朋友介绍的微信群联系到车上乘客,以收取每人150元的车费从贵阳将人带至田湾,自己是第一次跑“黑车”,没想到就被交警查到了,后悔不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李某因超员被处以罚款5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同时,因李某未取得《道路运输证》、及相关营运资质的营运违法行为,被关岭县运管部门罚款10000元整。
法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超过20%以上的一次性记6分,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非法营运
顾名思义,就是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
而实施了营运行为
非法营运存在危害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