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4和1345扣多少分(1344扣分吗)

日前,汉滨交警发布三则通告

一则关于抓拍和处罚

“机动车未礼让行人的行为”

两则关于道路禁停

小编了解到

这三则通告

都将于明天(7月15日)实施

一起来看看吧


01

明天起,在安康这些路段

“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将罚款扣分




2021年7月15日零时起,对中心城区主要路段,机动车未停车礼让行人的行为,实施监控抓拍,如违反通告将依法处予200元罚款、记3分。


主要路段有:安康中心城区大桥路、巴山中路、巴山东路、金州路、鼓楼街、滨江大道、南环路、育才中路、育才西路、兴安中路、解放路、文昌路、安悦街等主要路段和路口的人行横道。




具体通告如下

关于对中心城区主要路段机动车未停车礼让行人的行为实施监控抓拍和处罚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改善中心城区文明交通环境,维护良好的通行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行人的通行安全,经研究决定:对中心城区大桥路、巴山路等主要路段和路口,“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行为,将实施监控抓拍和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特发布以下通告:


1

在安康中心城区大桥路、巴山中路、巴山东路、金州路、鼓楼街、滨江大道、南环路、育才中路、育才西路、兴安中路、解放路、文昌路、安悦街等主要路段和路口的人行横道处安装“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监控抓拍等设施,对“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行为,将采用道路技术监控抓拍取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一款之规定,处予200元罚款、记3分,使用的违法代码为1357。

2

请广大驾驶人认真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服从管理,礼让行人,文明通行。本通告自2021年7月15日零时起实施。


特此通告。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
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6月23日


02

明日起,环城南路全段禁停




2021年7月15日零时起,禁止汽车、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等所有机动车辆,在环城南路全段的路面上临时或长时间停放。




具体通告如下

关于环城南路全段禁止停放车辆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安康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切实有效地治理堵点和乱点,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缓解道路交通拥堵,经研究决定:禁止所有机动车辆在环城南路全段路面停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特发布以下通告:


1

禁止汽车、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等所有机动车辆,在环城南路全段的路面上临时或长时间停放。

2

请广大驾驶人认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标志标线和本通告之规定,服从管理。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采取道路技术监控和摄像技术进行采集证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六条一款之规定,以“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或临时停放”的行为,处予100元罚款。执勤巡逻民警对驾驶人不在场的乱停乱放车辆可以实施强制性拖移。

3

本通告自2021年7月15日零时起实施。


特此通告。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
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6月23日


03

明天起,中心城区党校路、文昌路、

高井路等部分路段禁止停放车辆




2021年7月15日零时起,禁止汽车、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等所有车辆在党校路、文昌路(车位除外)、高井路、欢喜岭路、东内环路、西内环路、鼓楼东街、静宁北路、大南街、大北街、五星街、安悦街、南正街、教场南路、大桥南路、江北大道、培新街、泸康大道、安康大道南段、黄沟路、香溪大道、翠屏路、府学巷等道路全段的路面上停放。




具体通告如下

关于中心城区党校路、文昌路、高井路等部分路段禁止停放车辆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改善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缓解道路交通拥堵,确保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和消防通道的安全畅通,经研究决定:中心城区党校路、文昌路、高井路等部分路段禁止停放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特发布以下通告:


1

禁止汽车、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等所有车辆在党校路、文昌路(车位除外)、高井路、欢喜岭路、东内环路、西内环路、鼓楼东街、静宁北路、大南街、大北街、五星街、安悦街、南正街、教场南路、大桥南路、江北大道、培新街、泸康大道、安康大道南段、黄沟路、香溪大道、翠屏路、府学巷等道路全段的路面上停放。

2

请广大驾驶人认真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服从管理。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违反禁令标志标线停放车辆的),将采取道路交通技术监控和摄像技术进行采集证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九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六条一款之规定,以“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的行为,处予200元罚款、记3分,使用的违法代码为1344、1345。执勤巡逻民警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乱停乱放车辆可以实施强制性拖移。

3

本通告自2021年7月15日零时起实施。


特此通告。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
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6月30日



礼让斑马线

从你我做起

关于安康中心城区主要路段

监控抓拍和处罚

“机动车未停车礼让行人的行为”的通告

明天起就开始实施了

在此,想提醒所有市民朋友

文明交通需要你我共同参与

机动车礼让行人

行人也要遵守交通规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