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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生设备

救生艇相关要求和典型缺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开展国内船舶救生设备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为加强隐患治理,着力解决船舶救生设备方面的突出问题,决定开展国内船舶救生设备专项检查活动。本次专项检查活动主要针对救生衣、救生圈和救生艇及降落承载释放装置。

目前,大家正处在紧张的准备阶段。我们将陆续推出各项目的公约要求重点和以往安检发现的主要缺陷,来帮助大家开展有效的自查~

本期我们带来的是救生艇相关要求及典型缺陷~

救生艇相关要求

REQUIREMENTS

1. 救生艇证书

检查救生艇产品证书,确认所配备的救生艇满足法定检验技术规则、LSA规则及其修正案的要求。对于国际航行船舶需特别注意的是,2014年7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船舶上配备的救生艇释放装置应是符合MSC.320(89)决议通过的LSA规则修正案4.4.7.6节要求的释放装置。

2. 救生艇外观

1. 艇体:艇体应情况良好,无破裂、受损、变形,钢结构(特别是艇钩及座板)无过度腐蚀。

2. 救生艇标识:救生艇标记应明显、清晰(所属船名、船籍港、乘员定额、艇号):

救生艇上应以经久的明显字迹标明所批准的救生艇的乘员定额。

救生艇所从属的船舶名称及船籍港应以粗体罗马字母标明于艇首两侧。

识别救生艇所从属船舶和救生艇号码的标志,应能从空中看清。

3. 逆向反光带:对所有船舶上的救生设备,应在有利于探测的位置张贴逆向反光材料。

4. 救生艇视窗:每艘救生艇的布置应为能在控制与操舵位置提供足够的向前、向后和向两舷的视域, 以便能安全地降放和操纵救生艇。

5. 螺旋桨:所有救生艇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在水中人员的安全和漂浮物损坏推进系统的可能性。

6. 首缆脱开装置:除了自由降落救生艇以外, 首缆固定装置应包括一脱开装置, 以使船在静水中以5kn速度向前航行时, 首缆能从救生艇脱开。

7. 护舷材:沿船舷降落的救生艇应设置便于救生艇降落和防止损坏所必不可少的滑橇和护舷材。

3. 艇内设备

1. 艇机——能迅速启动

发动机应设有手动启动系统,或设有使用两个独立的可再次补充的动力启动系统,还应配备任何必要的启动辅助设施。发动机启动系统和辅助启动设施应在-15℃的环境温度下,启动操作程序开始后2min内启动发动机。发动机应能在救生艇体尚未入水情况下冷启动后运转不少于5min。备有防水的启动和操作发动机须知,将其张贴在发动机起动控制器附近。

2. 座位标记:应在救生艇内明确地标出每个座位。

3. 艇底塞:所有救生艇(除自由降落救生艇外)应在靠近艇体内最低点处至少装设1只排水阀,每个排水阀应配有1只关闭排水阀的盖子或塞子, 以短绳、链条或其他适宜方法系于救生艇上。排水阀应位于救生艇内容易到达之处,并且其位置应明显标示。

4. 人工控制灯:应装设一盏人工控制灯,该灯应为白色。救生艇内应装设一盏人工控制灯或一个光源, 提供照明不少于12h,使艇内人员能阅读救生须知和属具用法须知。

5. 救生艇属具:救生艇属具的具体要求可参见LSA规则4.4.8。

4. 释放装置

释放装置:LSA规则要求除自由降落救生艇外,每一需用多根艇索降放的救生艇,安装的释放装置应具有两种释放能力:正常(无载)释放能力和承载释放能力。

根据MSC.317(89)决议对国际航行船舶的要求:

需注意的是:所有联锁(承载释放的“机械保护”),包括操作装置的静水部件应使用耐海洋环境腐蚀的材料制成。自由降落救生艇的释放装置不需满足LSA 4.4.7.6关于承载释放装置的要求,而应满足LSA 4.7.6的要求。

5. 登乘布置

集合和登乘地点均应设在容易从起居和工作处所到达的地方,每个集合地点应有足够的场所,每人的甲板面积至少为0.35m2。集合站及登乘位置的布置,应能够将病人用担架抬入救生艇筏。

在船舷降落的救生艇筏的每处登乘站或每二处相邻的登乘站均应设置一个符合LSA6.1.6 要求的登乘梯,其单根长度在船舶纵倾至10°和任何一舷横倾至20°的所有情况下可从甲板延伸至最轻载航行水线。登乘梯踏板长、宽、厚应满足规定要求(一般不少480×115×25mm),踏板间距一般为300-380mm,登乘梯边绳由裸露的白棕绳组成,周长不小于65mm。从顶端踏板之下应为整根而无接头,没有拉毛破断迹象,绳端均应扎牢以防松散。

6. 维修保养

救生设备的维护保养、试验和检查应按照SOLAS公约第III章20条和2011年国内航行海船第四篇3章第5节的要求实施,分为每周检查、月度检查、年度/定期检查,具体如下表:

7. 弃船演习

救生艇检查要点

CHECKLIST

1.确认艇体情况良好,无破裂、受损、变形,钢结构(特别是艇钩及座板)无过度腐蚀;

2.检查艇外标记状况是否良好,反光带是否完整有效;

3.检查两舷可浮救生索、舭龙骨架、护艇滑架、护舷材是否良好;

4.检查横座板、边座椅、浆架/浆叉、泻水孔、舷缘和安全带是否良好;

5.检查救生艇手摇泵的状况,确认手提式灭火器即刻可用,抽查救生(助)艇设属具(口粮、淡水、烟火信号、急救药箱等),检查是否齐全、有效。

6.检查燃油柜、机壳、发动机、盖子、机座的状况,有无严重锈蚀或腐蚀;

7.检查螺旋桨、护管及轴和离合器、舵杆、舵柄、舵和尾轴支架状况是否良好,当设操舵轮或其他遥控操舵机械装置时,舵柄应在万一操舵机械发生故障时仍能控制舵。

8.检查艇机启动系统,应设有手动启动系统或两个独立的可再次充电的电源启动系统或手动启动系统。启动艇机并运行试验至少3分钟,试验正反转装置,并确认无废气、燃油、滑油泄漏。

9.检查耐火救生艇所装的水喷淋系统状况是否良好(可结合弃船演习检查)。

10.检查艇内释放装置状况和脱钩指示是否显著张贴并使用船员熟悉的语言。

11.检查使用工作语言的操纵发动机的防水说明是否张贴在机旁。

救生艇常见缺陷

DEFICIENCIES

救生艇外观相关缺陷:

1. 救生艇艇体开裂、洞穿、玻璃纤维剥离或未经认可的临时修理。

2. 救生艇艇首左右舷护舷材附近未标明长、宽、高尺度和乘员定额;救生艇艇尾左右舷处未标明编号、船名、船籍港和在下方加注拼音。

3. 未按间距不大于500mm要求在救生艇艇体装贴反光带;救生艇反光带老化(局部脱落)。

4. 未按十字交叉形式装贴反光带;救生艇反光带为非船检机构认可产品。

5. 救生艇舵损坏、变形;救生艇舵叶洞穿。

6. 救生艇螺旋桨叶片缺损(变形严重)。

7. 救生艇护舷材局部脱落。

8. 救生艇艏缆缺失、腐蚀严重;救生艇艏缆脱开装置锈蚀。

9. 救生艇顶篷灯故障。

救生艇内部相关缺陷:

1. 救生艇艇机无法启动,艇机启动电池电量不足,未张贴防水的艇机操作说明。

2. 救生艇艇机离合器故障(不能进行正车、倒车、空车换挡位控制)。

3. 救生艇发动机及其附件未设有由阻燃材料制成的防护罩。

4. 救生艇内快速释放装置故障。

5. 救生艇艇机工况不良;救生艇艇机空气滤清器缺失;救生艇艇机冷却水进水管锈蚀严重(锈穿);救生艇艇机冷却水不足。

6. 救生艇操舵杆锈蚀严重;救生艇操舵装置失效。

7. 救生艇艇底塞未用不锈索系于艇上。

8. 救生艇属具不足(如防晕船药不足、手摇泵损坏、急救药包过期等)。

9. 救生艇座板上未标出每一座位的位置。

10. 救生艇手摇泵损坏;救生艇手摇泵水管破损(缺失)。

11. 存放救生艇属具的水密舱及盖板局部破损。

12. 救生艇筏用双向无线电话配备数量不足/电池失效/备用电池未标识有效期限。

其他缺陷:

1. 救生艇筏附近无登乘梯;登乘梯长度不足;登乘梯绳索老化、断股;登乘梯端头卸扣未与地令相连接。

2. 耐火救生艇喷淋系统失效,空气维持系统维护保养不良。

3. 无救生设备检查与维护记录;船上未制定《救生设备维护保养与修理须知》;船上未能按《救生设备船上维护保养须知》要求进行有效维护保养。

4. 未按规定时间间隔进行弃船演习;演习记录未记载于航海日志内。

5. 船员不熟悉本船救生演习应变信号;船员不熟悉在弃船应变中的岗位职责。

6. 不熟悉救生设备的检查维护要求。

7. 相关船员不熟悉落水人员施救措施/吊架式救生筏施放操作/救助艇施放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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