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继续执行《衢州市发改委 衢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衢州市区巡游客运出租车春节期间临时加价的通知》衢发改发〔2021〕1号文件。
文件规定:
一、春节期间(除夕零时起至正月初六晚二十四时止),市区巡游出租车在计价器外每车次另加收最高8元。
二、市区巡游出租车合法拼载客运服务的,不得在计价器外另外加收费用。另外,网络预约出租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春节期间的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由各网约车平台在各自APP内发布。
编辑:王旭娇
一审:付香
二审:陈齐礼
三审:马俊兵
(注:市发改委为衢州发布矩阵成员单位,其发布内容已授权衢州发布使用。转载请注明来自衢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