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融券余量(什么叫融券余量)

为了防范市场过度波动风险,《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对单只证券的融资融券规模进行了以下限制:

第一,单只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信用账户担保物市值占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比例均达到25%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该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或者信用账户担保物市值占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比例降低至 20%以下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

第二,单只标的证券的融券余量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量的 25%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该标的证券的融券余量降低至 20%以下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

其中上海交易所规定:单只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融券余量达到其上市可流通量的 75%时,本所可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 融券余量降至 70%以下时,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