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隆基01是什么意思()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07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调前适用票面利率:5.63%

上调后适用票面利率:5.85%

上调后起息日:2019年3月7日

根据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2016年3月3日公告的《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所设定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为5.63%,依据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即在后2个计息年度(2019年3月7日至2021年3月6日)票面利率调整为5.85%。

为确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上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上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6隆基01

3、债券代码:136264

4、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本期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5.63%。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限的前3年内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为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1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11、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

12、起息日:2016年3月7日

13、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间每年的3月7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兑付日: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3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3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6、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设定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为5.63%,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选择上调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的后2年(2019年3月7日至2021年3月6日)票面利率为5.85%。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一)发行人

名称: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振国

住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尚稷路8989号西安服务外包产业园创新孵化中心B座

电话:029-81566863

传真:029-81566685

联系人:刘晓东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电话:021-60893210

传真:021-60933172

联系人:王延翔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