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多少犯罪(超速多少算犯罪)

去年年底新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积分管理办法》正式通过,新版交规定于今天也就是2022年4月1日正式实施。

这次新交规最主要的变化还是集中在驾驶证计分规则上,比如,新规将全面取消扣除2分分值的计分档位,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设立一次记12分、9分、6分、3分、1分等五档记分。比如驾驶员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行为,记分将从原来的2分上涨至3分;而未按规定系安全带和驾驶摩托车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记分则是从原来的2分变为1分。


多项违规行为“放宽”

针对这次新交规的实施,最大的争议点还是在于某些原本的处罚遭到了“放宽”。比如被人们讨论得最多的,就是超速20%以下将不再受到记分处罚,换言之,在最高限速120km/h的高速公路上,即便是以144km/h的速度驾驶机动车也是不会被记分的。但是与之前网上流传的不一样,根据我们最新了解到的消息,尽管超速20%以下不再记分,但是一旦被摄像头或者交警捕捉到,驾驶员依旧需要缴纳200元的罚款。

那些以为今后都能在高速路上,以140km/h一路“狂飙”的人,恐怕要失望了。

此外,还有多达六项在以往需要记12分的违法行为,在交规实施以后将会变为扣9分。其中就包括了: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降至9分;

2、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停;

4、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速50%以上;

5、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而“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这个以往同样需要直接扣光12分的违法,在新规实施以后仅需作记3分处理;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记分则是从12分降低至6分,这两条也堪称是这次新规中放宽得最明显的条例了。

除了超速处罚放宽以外,对于广大驾驶员而言,这次新规实施最大的福音,就莫过于关于“违反禁止标线”以及“压线变道”这两项原本需要记3分的处罚,后续都只需作记1分的处理了。


有“放”也有“收”

当然,有放宽的,自然也有收紧的。除了前面提到的开车打电话记分从2分升为3分以外,像是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未达100%,记分将从6分上涨至9分;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记分则是从2分上涨至3分。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记分也从6分上涨至9分,而以往没有明确处罚选项的“在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掉头”,在新规实施以后更是要被处以“顶格”的12分处罚。

不过老实说,这几项被收紧的处罚,都并不属于那种驾驶员或者说一个正常驾驶员常犯的违法行为,这次的新版交规依旧是朝着更宽松的方向行进,也符合近些年官方“放管服”的管理趋势。


交规也要“与时俱进”

最值得称赞的是这次交规除了对于某些轻微违法行为有所放宽以外,还有因应时代以及社会的进步,作了许多针对性的改进。比如,在电子年检标签以及电子驾照已经全面铺开普及的情况下,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未粘贴检验合格标志;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等行为将不再作扣分处理。

针对一些近年来开始引起人们重视的违法行为,新规也听从了群众的呼声作了全新的规定。比如网友强烈谴责的高速公路龟速占道行为,在新规中将会被按“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作记3分处理。前两年被曝光的钻“蓝牌货车”规则空子,改装货车的行为,则是会被以“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作记1分处理。

而对于“卖分”这个一直以来的老大难问题,新交规中也新增了对此行为的处罚:“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将会被处以记12分处罚,且最高可被处以5万元人民币罚款。

为了几百块而“卖分”,在今后将会成为一件风险极大的事情。

与此同时,新规实施以后还将会在全国推行“学法减分”措施,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抵扣6分。因此只要你不是因为严重违法而被一次性记满12分的话,你在一个记分周期以内共计将能获得18分的记分分值。

提高“超速”门槛、处罚龟速占道,在大部分驾驶员以及网友看来都是这次新交规最值得点赞的地方。毕竟随着用车环境的成熟,大家对于通行效率开始重视了起来,以往“慢=安全”的老观念已经逐渐被人们所抛弃。

然而,也有人担心一些处罚的放宽有可能会导致驾驶员受到的约束更少,比如“违反禁止标线”以及“压线变道”这两项违法概率最高的行为在今后都只需记1分,会不会导致马路上的网约车违规停车上下客的行为更加严重,又或者让“加塞狗”更加有恃无恐。

此外,虽然在立法层面上规定了高速公路低于限速行驶需要处罚,但是如何界定、如何取证也值得我们后续关注,毕竟与超速不同,在车流缓慢、堵车等情况下,高速公路上被迫慢速驾驶的情况其实并不少见。


写在最后

以上就是我们对于这次新交规的大致性总结,具体细节还是要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为准。也许在具体细则的实施以及一些处罚项目上会存在一定的争议,但是怎么说都好,新规的总体都算得上是朝着更加精细化、人性化进步,同时我们也能看到有关部门确实是有注意到群众的呼声。

而作为一个合格的驾驶员,我们也不能因为处罚的放宽就“放飞自我”,毕竟在路上行驶安全永远才是最重要的,毕竟一个健康的道路交通环境,除了要有合理的规则以外,也离不开每一位道路参与者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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