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瑕疵给付(什么是瑕疵给付,请比较它与加害给付)

第六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如下: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本条是关于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时,买受人权利的规定。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讲的是不完全履行时,违约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的规定。

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可能是违反了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也可能是构成了加害瑕疵给付。所谓加害瑕疵给付,是指由于标的物的瑕疵导致了买受人履行利益以外的人身、财产利益损失,如购买了有质量问题的热水器,不仅是热水器本身不能正常使用,还可能因热水器的质量问题(如在使用中漏电),引发了其他人身、财产损害。

在发生加害瑕疵给付的情况下,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条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依据《产品 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出卖人或者生产者承担产品责任。


作者:李英律师,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