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持票人(什么是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的票据行为)

什么是持票人呢?

票据权利人又称持票人,是指持有票据,可依法向票据义务人主张票据权利即要求对方付款的人,包括拥有票据的收款人和从转让人手中取得票据的受让人。

持票人的票据权利的消灭

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持票人票据法上的权利

持票人票据法上的权利是指与票据权利的行使相关、由票据法特别加以规定的若干权利。一般认为,票据法上的权利不包括在票据权利之内。尽管从广义上说它也属于与票据有关的权利,但从本质上说来,它是不同于票据权利的另一类权利。它不依票据行为而发生,而由票据法特别规定;它虽然也可能表现为一定的财产上的请求权,但它并不仅限于财产上的请求权,也有非财产上的请求权。

持票人票据法上的权利,包括利益偿还请求权、票据返还请求权、复本交付请求权。

有朋友问到如果票据丧失,如何有效保护持票人利益?

相关会计师回答说,票据的丧失,虽不象丧失货币那样当然丧失权利,即票据的丧失并不意味着当然丧失票据权利。可以进行票据补救,指在票据权利人因某种原因丧失对票据的实际占有,使票据权利的行使遭到一定障碍时,为使权利人的票据权利能够实现,而对其提供的特别的法律救济。包括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