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环保标罚多少钱(没办环保证罚款多少)

今日问题:


未经环保验收罚的好多,各个三四十万,最低多少?哪个文件规定的?


问题描述:《注意验收!中央环保督察对江苏多家企业开出大额罚单!》


1、江苏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气锅炉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即投入使用,被立案查处,拟处罚款41万元(锡宜环案字〔2022〕207号)。


2、徐州远见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未验先投被立案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改。


3、盐城市东台民生医院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被立案查处。


4、宝应县京杭运河管理处下属装卸储运经营部“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已建成但未经环保验收”,拟处罚金40万元(扬环案立[2022]01-51号)。


5、丹阳市绿创炉渣处理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被立案调查,拟处罚款37.1140万元,公司配电柜被查封,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


6、江苏众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被查,罚款43.1505万元(镇丹环告字〔2022〕63号),相关责任人罚款8万元(镇丹环告字〔2022〕64号)。


7、泰州市兴化市大垛镇及其周边53家氧化锌生产企业中,仅三家经环评审批并完成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预计6月底前完成立案查处工作。


8、江苏恒泰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不锈钢拉管酸洗工艺技术改造项目未批先建被查,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并责令立即停止不锈钢拉管酸洗工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


答: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