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涉军是什么意思()

徐家新

各位代表:

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8年,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新时代赋予人民法院的新使命和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带领全省各级法院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省法院受理案件488381件,审执结421318件,比2017年分别增长7.6%和1.9%,法官人均结案142.2件;省高院受理案件9807件,审执结8936件,同比分别增长14.8%和10.8%。

一、围绕服务吉林高质量发展,依法履行审判职责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部署,提出牢固树立“服务、创新、开放、协调、争先”五种观念,力争用两到三年实现吉林法院各项工作跻身全国法院前列的工作目标,制定了服务保障吉林高质量发展20条意见,得到周强院长、巴音朝鲁书记批示肯定。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97742件,结案标的额1208亿元,同比增长4.9%。

提升精准服务水平。省高院出台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强化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创新知识产权审判机制等司法政策文件,提出111项司法服务措施。同时,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集中开展“询民意、问需求、促发展”专题调研,收集意见建议682条,认真研究落实改进措施,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保障重大战略实施。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运用重整、和解手段,审结破产案件168件。加强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审结金融纠纷案件9723件。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188件;在长春成立东北地区首家知识产权法庭,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在全省设立82个环境资源专业审判团队,审结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案件3551件。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236件,为我省融入“一带一路”、打造开放合作新高地提供司法支撑。

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开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评价、规范、引导功能,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125910件,依法制裁假冒伪劣、合同违约、商业欺诈行为。高度关注企业司法需求,开辟涉企诉讼绿色通道,尽最大努力降低企业司法成本,以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实际行动推进营商法治环境建设。

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省委决策部署,出台14项保障措施,发布8个典型案例,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理念,依法保护民营企业融资信贷、创新经营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准确把握涉民营企业资金借贷案件裁判尺度,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融资担保、股权质押案件46289件。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审结企业权属争议、财产损害赔偿案件7938件,保护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二、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平安吉林建设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妥善化解涉诉矛盾纠纷,参与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4178件,判处罪犯29552人。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重点,体现严惩方针,从重从快审理涉黑涉恶案件47件,判处罪犯242人。牵头制定涉黑涉恶案件20个常见罪名证据标准、办理“恶势力”“套路贷”刑事案件指导意见,为深入开展专项斗争提供法律政策支撑。突出刑事案件、民间借贷、行政拆迁三类重点案件,组织全省法院开展线索排查,发现移送涉黑涉恶线索634条。加强与政法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统一政策把握,统一法律适用,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始终保持惩治犯罪高压态势。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涉枪涉爆、涉毒涉黄犯罪,审结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5843件8476人。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结案件154件313人。严惩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审结案件169件998人。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审结拐卖、性侵、虐待妇女儿童、校园欺凌等犯罪案件451件503人。坚定不移惩治贪腐,审结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361件511人。

健全完善人权司法保障机制。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正确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6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对8989名被告人判处缓刑、管制和免予刑事处罚。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再审改判刑事案件42件,刘忠林、金哲红案被依法改判无罪。更加注重把程序公正摆在突出位置,对辽源王成忠案,省高院及时作出指定异地管辖决定,并积极回应网络舆情,推动案件审判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

积极参与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推进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机制建设,14997起矛盾纠纷实现诉前化解。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相结合,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237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6151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深入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涉诉进京访同比下降19.9%。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庭审公开、以案释法等,加强法治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深刻把握人民群众新需求,完善司法为民机制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高度关注重点领域的群众诉求,妥善审理住房、就业、教育、医疗等案件8963件,速审速执涉及脱贫攻坚、征地补偿、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3805件,对恶意欠薪的38名被告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30629件,和解解决比例64.5%。依法保障涉军停偿工作,213件涉军停偿案件全部办结,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充分肯定。

健全诉讼服务体系。完善“互联网 诉讼服务”机制,全省90%的法院建成信息化诉讼服务大厅,为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认真落实“只跑一次”改革要求,编制诉讼服务流程指引,全省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96.5%。组织开展规范立案行为专项行动,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正确处理方便群众和方便审判的关系,研究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并对长春市区家事案件集中管辖及时作出调整,对其他集中管辖法院通过组织加大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力度,确保把方便群众放在第一位。

强化执行决战总攻。在省委坚强领导和省政府大力支持下,推动形成了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省政府拨付3161万元执行专项救助资金,有效解决了1676件涉民生小标的执行不能案件。集中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清积专项行动,58件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全部清零。全面落实领导分片包干、坐镇指挥、通报约谈制度,组织集中开展“猎赖”“雷霆”等专项行动,对68492人实施失信惩戒,对3147人决定司法拘留,对254人追究刑事责任。“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全年共新收执行案件131334件,执结125844件,执行到位金额297.8亿元。

四、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制定院长、庭长权责清单,建立信息化全流程监管体系,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全面推进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全省法院入额院庭长直接办案占比53.4%。建立案件双向评查机制,共评查发改案件12463件。全省法院一、二审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率96.8%,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3%,案件平均审理周期42.7天,同比减少5.6天,审判运行态势总体向好。

深化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健全完善侦查人员、鉴定人、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与省司法厅联合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在全省75个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站,为1186名刑事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制定贪污贿赂犯罪8个常见罪名证据标准。全面建立简案快审、轻罪快判工作机制,全省基层法院一审民事、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分别达到82.3%、56.4%,同比分别提高11.4个、21.2个百分点。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总结推广珲春法院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新模式,全省法院已全部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基本功能深度应用,有力推进了智能化办案。积极拓展电子诉讼应用,大力推行网上立案、电子送达、远程开庭、视频接访工作,努力“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在全省63家基层法院建成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在线调解案件2742件,调解成功1430件。依托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全面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我省法院司法透明度指数连年位居全国前列。

五、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建设过硬法院队伍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组织全省法院持续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修正案,着力打牢法院队伍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的思想根基。省高院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全省法院组织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推进机关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组织基础。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吉林好人·最美法官”推选活动,72个集体和73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以基层为重点,精准实施分级分类全员培训,共培训法官干警2.4万人次。健全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储备、培养锻炼、选拔使用机制,全省法院选派119名法官上派下挂。及时补充审判力量,补充选任员额法官375名,选调招录法官助理等316人,招聘文职人员2901人。加大双语法官培养培训力度,组织评定首批63名朝汉双语法官。通过组织专题研讨、开展实务培训、发布参考案例等形式,促进法律统一适用,提升基层司法水平。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深刻剖析张德友、宋利菲等腐败案件成因,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吸取身边腐败案件教训,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集中教育活动,挖根除弊、正本清源。扎实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并与集中教育活动相贯通,对中、基层法院进行全面督察,促进司法作风持续好转。省高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干部“能上能下”,对在执行攻坚中不担当作为、履职不力的3名基层法院主管领导作出免职处理。

2019年,全省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和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牢固树立服务、创新、开放、协调、争先理念,以提高审判质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为重点,更好履行人民法院职责使命,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着力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院队伍,力争用两到三年实现吉林法院各项工作跻身全国法院前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是以更大作为服务吉林振兴。围绕服务我省“三个五”发展战略、“三大板块”建设和“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全力做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等各项工作。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是以更高标准实现公平正义。在全省法院开展“加强管理年”活动,全面加强审判管理、政务管理、队伍管理,着力提升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创新完善司法为民机制,优化人民法庭布局,构建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三是以更大力度深化司法改革。弘扬伟大的改革开放精神,坚持“抓落实、抓督导、抓研究、抓宣传”工作思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完善法院组织体系、诉讼制度体系、权力运行体系和便民利民服务体系,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

四是以更快步伐建设智慧法院。紧紧围绕“三全三化”和“四个服务”目标,坚持“抓应用、填空白、补短板、深融合”工作方针,加强“智审、智执、智服、智管”建设,加快移动微法院建设,拓展司法大数据服务功能,力争通过一年左右时间,我省法院跻身全国智慧法院建设前列、“数字吉林”建设前列。

五是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队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巩固和拓展作风大整顿活动成果。以培养斗争精神和提高斗争本领为重点,不断提高干警能力素质。健全权力约束监督机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深入推进正风反腐,确保司法清正廉洁。

新的一年,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始终牢记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初心使命,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奋勇争先,努力实现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为服务保障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