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长春医保发布最新消息
事关医保异地就医
具体如下:
按照《关于做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工作的通知》(吉医疗保险发〔2021〕1号)文件要求, 2021年2月1日起,长春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可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可以直接结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待遇范围
◆(一)跨省门诊直接结算以普通门诊及个人账户结算为主,门诊特殊疾病、门诊慢性病、门诊公务员补助及门诊统筹等其他门诊待遇暂未开展。
◆(二)直接结算试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重庆市、云南省、四川省、贵州省、山西省、内蒙古、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广西省、海南省、陕西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等27个省(区、市)。
◆(三) 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机构名单可通过国家医保局公众号、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站、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三种方式查询。
二、待遇流程
◆(一)参保人员享受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之前需提前进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可携带公安局或社区开具的居住地户籍或居住证(居住证明)、本人身份证(如代办需额外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办理,我市本级参保人员也可通过官方网站进行办理(
https://ccylbx.org.cn/)。
◆(二)已经存在有效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自动开通跨省门诊待遇。新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无需单独备案门诊待遇,门诊及住院待遇同时生效。
◆(三)参保人员在跨省直接结算时遇到报错未能直接结算的,可按照原有报销渠道,携带社会医疗保障卡、本人身份证(如代办需额外提供代办人身份证)、门诊票据、门诊病历手册、门诊费用明细(盖医院公章)、院端提供的不能直接结算的情况说明,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长春市医保局将按照国家及省局要求,完善异地就医工作,落实异地就医经办流程,确保长春参保人员顺畅享受到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相关待遇。
此外
长春社保发布重要通知
2021年失业保险持续降点
稳岗返还政策尚未出台
提醒广大参保单位谨防代办陷阱
2021年,国家和省相关文件已明确: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
温馨提示
2020年度稳岗返还工作已经结束,2021年稳岗返还政策尚未出台。在此,特别提醒参保单位,近期有诈骗人员冒充社会保险部门,谎称为企业代办稳岗返还补贴,从中收取手续费,其行为已涉嫌社会保险欺诈,请参保单位提高警惕,谨防被骗!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已经在“长春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cshbx.org.cn/)
开发了参保单位申办稳岗返还程序
参保单位可自行登录申请
简单快捷,无需代办!!!
◆来源:长春医保经办、长春社会保险
来源: 长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