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战士2(罗马战士2游戏解说)

罗马共和时期的军制(下)

3.武器装备与军事后勤

共和初期的罗马军队由公民兵组成,公民均具有自己的财产,因此国家规定,士兵根据自己财产的多寡自行配备武装。第一等级最为富有,他们配有骑兵武装和重装步兵武装。重装步兵在作战时以矛和剑为进攻武器,以头盔(铜制或皮制)、圆盾、胫甲及胸铠为防护武器;第二等级的公民兵则无胸铠和铜制圆盾(只有长圆形木盾),其它武器装备与第一等级相似;第三等级与第二等级接近,但没有胫甲;第四、五等级担任轻装步兵,其武器装备大致相同,不同的是前者只有一支矛,后者则只带有投石器或弓箭。

随着战争的持续不断的进行以及战争中发生的损伤,低等级的公民越来越无力自备武装,加之公民自筹的武器装备式样不一,比较杂乱,不利于组织作战,削弱了战斗力。因此,在公元前5世纪末4世纪初,罗马统帅卡米卢斯将武器装备作了改进与统一,公民兵从国家那里得到军饷、给养和规格一致的武器装备(同盟军队的给养自筹)。于是,罗马军队在战斗中便有了整齐的武器装备。

罗马重装步兵最初使用的是长矛,布匿战争爆发时(公元前4世纪),武器开始发生变化,投矛和双刃短剑成了重装步兵的主要武器。这种投矛为木柄铁尖头,长约1.5米—2米,重约4公斤—5公斤,可投掷30米远,但在7米—10米之间可望击中敌人的盾牌。短剑挂在右股上,长约半米,宽约4厘米——7厘米,据说是按照西班牙雇佣军的剑设计的,剑头十分尖利,剑柄可用木、骨、象牙或金属制成,使用起来比梭镖更加灵便,多在进行肉搏战时使用。

重装步兵的防御武器多为盾牌。由于短剑的作用距离较近,不象梭镖那样能够拒敌于较远的距离之外,它对士兵的保护功能要差一些。于是,罗马人在公元前4世纪以后,将盾牌作了较大的改进。以前的圆形小铜盾变成了半圆筒形的大盾,高为1.25米,宽约0.8米,由木架包上皮革,再镶以铁边构成,里面的中间部分还衬有铁片,可以将身体的大部分遮盖住。此外,重装步兵的身上还有其它一些护身装备,它们是头盔、胸铠和胫甲。头盔多为铜制,胸铠则是皮革制成,上面缝上金属片。有的罗马士兵披有斗篷,以作防护之用。

轻装步兵的武器主要是剑、投石器、弓箭和轻投矛,全身还装备有皮制头盔和较轻的带状铠甲。轻矛连木柄约长2肘,粗1指,矛头长1跨,锋口锤炼得那么犀利,出手一击中时就自然会弯过来,使敌人再也不会把它还敬过来。轻装步兵有投矛手、投石手和弓箭手之分,投矛手拥有圆形或半圆形的皮盾,投石手和弓箭手则不使用盾牌。

骑兵的武器有长矛和长剑,其防御武器和护身衣甲与重装步兵相同。

从海军士兵的武器装备来看,船舰是必不可少的装备之一。海战时,船舰上除划桨手外,陆军士兵亦通过船舰与敌人作战。在与迦太基人的海战中,罗马人发明了一种名为"乌鸦"的新式技术装备,即前端带有抓钩的接舷吊桥。桥上有栏杆,垂直地安装在船舰头部,系在桅杆上。当接近敌舰时,便把吊桥搭到敌舰甲板上,吊桥抓钩立即象乌鸦嘴似地箝住甲板,使两船连结一起。陆军士兵随即从吊桥上冲杀过去,在敌舰上与敌人肉搏,直至消灭对方。

在作战过程中,罗马人还使用形式多样的攻城武器。主要有:破城锤。即一根长长的大木梁,顶部包有铁片或青铜片,形状如羊头一般(也有的为尖状或圆状顶部)。攻城时,或由几名士兵抬着冲向对方,猛烈撞击其城墙;或是将其用吊链悬挂在木架上,由士兵使劲摇动,撞击敌人的城墙;再就是将其悬挂在棚罩下面的横木上,在棚罩的掩护下摇动着撞击对方的城墙;或者将其安置在活动攻城塔的下面使用。

活动攻城塔(又叫木塔)。一种多层结构的攻城武器。最底层为轮轴,可以移动,在其上安置有破城锤,再往上还安置有发射器械并配有轻装战士。战士向敌人城上射箭,以驱赶敌人。最大的攻城塔上还安装有可以起落的木板桥,士兵可以通过此桥冲向城上的敌人。

弩炮。一种攻城的发射器械,其动力为将绳索的绞力骤然放开,其巨大的冲力可将石块、标枪或长箭射出很远。用于射长箭或矛的叫作catapulta或scorpio;用于射木柱和大石块的叫bal-lista;用于射小石块的叫onager。龟甲阵。即士兵们相互蹲靠在一起,将手中的盾牌或各种棚罩举过头顶,依次衔接成大片,犹如龟背一般,以防箭矢中的。士兵也可凭借这种所谓的龟甲阵的掩护,爬上城墙与敌人作战。

火攻技术。在一种特制的战车上,装上炭火炉、长矛等,向对方喷出阵阵炭火,或用麻布蘸油系于长竿一头,用火点着扔向敌人的队伍,使对方被冲乱,然后乘机向之冲杀过去,打败对方。这种战术可用作攻城,也可用作野外战斗。

盾车。攻城用的木制器械,象一间小屋子,但只有两面或三面有木板墙,屋顶也用厚木板制成,上面还覆盖有铁皮或兽革,用以防火,下面有轮子,可以推动。人躲在里面可以从墙上的洞里向外射箭,还可以利用它挖掘地道等。

挖掘坑道。从城外向城堡内挖掘,直通城内,突然出现于敌人面前,使之惊恐万分,措手不及,城堡很快陷落。

共和时期的罗马军事后勤工作亦很周密,有了专职的或半专职的后勤组织与官职,这便是财务官和军需官。两者分工明确,前者负责全军的军需供应与经济事务,后者主管筹集粮秣。此外,在每个军团内还有录事等工作人员从事具体的后勤工作,每个百人队中有一人负责杂务,作为百夫长的副手而工作。还有专门从事后勤工作的百人团队,主要从事与军事相关的铁匠与木匠事务。公元前3世纪——公元前2世纪,罗马还出现了"城市军团"这样一种专门从事后勤工作的组织。

具体的军事后勤工作包括:给养、辎重、扎营筑垒及其它内容。早期罗马实行公民自备武装给养,且无报酬。自卡米卢斯改革后,由国家发给士兵军饷和给养及武器装备,由此增加了部队后勤工作的内容。军团士兵每日指望得到800克的谷物,征战时可得到15日的粮食,有时则为30日的粮食(大麦、小麦)。步兵一个月的粮食数量相当于2/3雅典麦斗,骑兵则可领取7麦斗。至于军饷,步兵每天可得到2个奥波尔(Obolus),百夫长所得两倍于此数,骑兵为1个特拉克迈(1奥波尔=1/6特拉克迈)。

行军打仗时,辎重必须随队伍而行。一般情况下,辎重队在队伍后面;撤退时,辎重队则在队伍最前面,主力部队殿后;遇敌人袭击时,辎重队在队伍中间,部队围成四方队列,保护辎重。辎重包括粮食、武器及其它军需品,或由牲畜驮载,或由士兵携带。上至军团下至百人队都有自己的辎重。

有时,罗马国家与包税人之间签订合同,由罗马包税人为军队提供军需物资的运输,由国家负担运输风险。

部队行军,常常要宿营。罗马军队一般在早晨行军,中午以后构筑营地,晚上休整,次日晨再行军或出征。不论军队驻扎于何地,即使只有一宵,也必须设立防御营地,并挖壕筑墙,此乃罗马军中的一项规定。因此,在野外建造营地成为罗马军队的一项重要的后勤工程。罗马营地的构筑相当迅速,每个士兵都分配有一项专门的工作。每人携带的行军装备中包括有两根栅柱,用于构筑栅栏。营地形状初为正方形,后改为长方形,四周以壕沟和土墙环绕。土墙高达3.5米,由开壕沟挖出的泥土堆放在紧靠栅柱的地方而形成。营垒大门两侧筑有木制塔楼,在其上可用箭击射来犯的敌人。营地中央为一广场,设有指挥官的帐篷和祭坛,其余地方依次设有士兵的帐篷。按照规定,每个百人团设10个帐篷,以木材为支架,上面覆盖皮革或粗麻布,两面为斜坡。有时部队会在某一营地过冬,为此,营地应特别坚固,营房与围墙之间的距离应为50米,围墙外面还应设有陷阱和路障等,以防敌人偷袭。营地数目也不止一个,而是一筑就有好几个。

为方便军需品的运送,罗马还注意修筑道路,建造贮粮中心以备军用。

由于战事频繁,军事后勤工作繁杂,其费用也颇为巨大。据古典史家的估算,仅第一次布匿战争期间,罗马军费开支约为1亿狄纳利(按本世纪30年代的美元币值折算,约等于2400万美元。1狄纳利=4塞斯退斯)。其中,罗马军队的陆军后勤费用为:军团薪饷4400万狄纳利;辅助部队的谷物供给约为864万狄纳利;马匹、军械、行李、谷物运输费为1,000万狄纳利,共6264万狄纳利。海军后勤费用为:战船与运输船耗费810万狄纳利,海军战士薪饷1,560万狄纳利,桨手口粮约780万狄纳利,运输船水手口粮约360万狄纳利,共3,510万狄纳利。总计1亿狄纳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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