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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7月15日电 近日,一名叫“阿芬”的女子上了热搜。6月以来,她因自己是新冠康复者在求职过程中屡屡受阻,无奈下只能临时“居住”在上海虹桥火车站的卫生间。新华每日电讯记者获悉,在多方帮助下,“阿芬”已经找到工作,在一家快递企业的中转站做分拣员。

调查发现,新冠康复者在求职应聘时被歧视并非个案。7月1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严禁在就业上歧视曾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康复者,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对此类歧视现象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

新冠康复者就业被歧视的现象是如何造成的,又该如何破解?

“最好不要让人发现你‘阳’过”

“阿芬”今年3月来到上海,疫情之下,还未找到工作的她只能住进救助站,不料此后被确诊感染新冠,经过治疗后转阴。熬到6月,“阿芬”的积蓄空了,但更严峻的是,找工作四处碰壁,招工的接头人总是让她“再等一等”。无奈之下,她只能带着行李栖身在虹桥火车站的卫生间。

这段经历很快在网上传开。在多方帮助下,“阿芬”日前找到了工作,入职的快递企业也会给她安排住处。这家快递企业表示,招工时,不会歧视新冠康复者,也不会以得过新冠为由给应聘者设置门槛。

“阿芬”是个案,但新冠康复者就业受阻却是必须正视的现象。

小欢(化名)曾是在上海工作的一位网约车司机,3月末确诊感染新冠,在方舱医院经过治疗后于4月中旬出舱。彼时,受疫情影响网约车生意骤减,小欢便在网上先后咨询了近10份劳务派遣工作,包括快递站点扫码员、分拣员等,但均因为“阳”过而被拒绝。其间,他还先后三次按照招聘广告上的地址去找工作,但都被劳务中介人员拒绝,只能就此作罢。

日前记者再次联系小欢时,他已经离开上海。“‘阳’过了就难找工作了,先回老家,过一段时间再决定要不要来。”

在一个有177人的劳务派遣公司微信群中,保安、配送员、分拣员、快递员、工厂工人、安检员等岗位需求实时滚动。记者发现,不少招聘信息都注明了“方舱待过不收”“阳过转阴不要”“密接不要”“集中隔离不收”等要求。

记者以求职者的名义跟群内的岗位发布者联系,对方自称劳务派遣公司,当被问及有没有适合新冠康复者的岗位时,对方说:“没有”。而当记者坚持说有规定不能歧视康复者时,对方则表示,可以带记者去一家互联网卖菜企业的站点试试,但成与不成,他不敢保证,“最好不要让人发现你‘阳’过。”

不会公开歧视,但私下会对中介有要求

根据上述岗位需求信息,不接受新冠康复者的岗位所涉及的企业包括大金空调、顺丰快递、欧姆龙、达丰等。但这些企业相关负责人均向记者表示,他们没有拒绝新冠康复者求职。

但以达丰公司为例,其招聘广告在最后的“防疫要求”中写道:“新招录员工无可疑流行病学史”等。

然而,达丰公司生产基地所在的广达上海制造城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生产线上有很多工人都曾感染过新冠病毒,如今都在岗位上,“我们对新冠康复者持欢迎态度”。

为何出现这种不一致?一位劳务中介负责人给记者看了几份招聘广告,其中就有明确不要新冠康复者的。他说,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担心康复者复阳后影响生产,所以不要“阳”过的人,对此,企业不会公开说,但私下会对中介有这样的要求。“这种情况下,即便我们把人送过去了,对方也会查健康码,一直往下拉,就能看到有没有‘阳’过。”

不过,该中介负责人说,也不排除有的劳务派遣公司考虑到“中介费”“人头费”等自身利益,会在招工时擅自“加码”。

如何破除新冠康复者求职壁垒

11日举行的上海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针对有新冠康复者求职被歧视的情况,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尹欣说,我国的劳动法、就业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此外,根据就业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除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按相关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

业内人士研判认为,之所以会出现新冠康复者就业被歧视现象,更多的是因为用人单位对“阳”过的求职者心存担忧。某建筑工地项目负责人对记者说:“康复者如果有一例复阳,会拉走四五十个密接者隔离,影响工地进度。”

有关医学专家认为,基于目前的观察和研究,经过规范诊治后解除隔离或出院的患者,后续即使出现核酸复检阳性的情况,应根据核酸检测的Ct值等情况,按照相关诊疗指南和管理规范来进行处理。

业内人士认为,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引导,避免出现对新冠康复者“表面接收暗地设障”,同时,对劳务派遣公司自行“加码”的行为加强监管,对违规者实施惩戒。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春泉说,我国的劳动法等多部法律法规都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被歧视者必要时应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利。

编辑 孙琳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