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登记证号多少位(车辆登记证书编号多少位)

7月1日,南都记者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获悉,一男子花16万在优信二手车平台购买一辆林肯,几天后变速箱渗油送检,发现发动机曾被更换。法院最终判决该男子,即原告余某将涉案车辆退还,被告优信(宁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到涉案车辆后返还余某购车款,并于一审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49万余元。同日,优信企业沟通部向南都记者表示,为给消费者带来的困扰深表歉意,也充分尊重法院做出的判决。

优信企业沟通部向南都记者解释称,优信曾对该车辆发动机进行检测。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更换发动机的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检测人员查阅登记证书,未见变更记录;发动机编号与车辆登记证上载明的编号一致。加之,新发动机没有维修痕迹,故而最终检测人员未能检测出该车辆发动机更换。

优信企业沟通部表示,经查,车辆确实于2020年7月在林肯某4S店更换过发动机,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变更登记。优信没有隐瞒发动机更换的动机,会以事实为依据,追究相关方的责任,以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据南都此前报道,2020年12月23日,余某与优信宁波公司签订《二手车销售协议(金融版)》,约定双方通过“优信二手车全国购”平台购买一辆林肯MKZ2017款2.0T尊享版二手车,车辆价款共计166000元,另有GPS费用500元、物流运输费用2791元及过户代办费用1800元。优信二手车提供质量保障服务,包含优信二手车提供的315项车辆检测、1年包退(符合规定的重大事故损伤情形)、1年/2万公里保修、全国联保、专属顾问等其他增值服务内容。

2021年1月7日,余某收到涉案车辆。3天后,因车辆变速箱渗油,余某将车辆送至4S店进行维修,得知发动机被更换过。根据昆山肯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维修记录显示,涉案车辆曾经于2020年7月更换发动机。另外,余某提交涉案车辆与同型号其他车辆发动机号码牌的照片、视频,显示涉案车辆发动机号码牌上的数字存在较为明显的扭曲、变形,号码牌表面有明显的摩擦痕迹。事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均未能达成一致,故诉至法院。

庭审中,双方确认涉案车辆发动机号没有进行过变更登记。

北京互联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优信宁波公司作为专门经营二手车辆交易的一方,其亦自称为“专业的二手车经营者”,应当对涉案车辆的状况具有高出一般消费者的、相对更加专业的认知水平和能力,消费者选择向其购买二手车,亦是基于对其专业能力的信任。二手车辆交易中,发动机的状况属于影响消费者决定是否购买的重要因素,且消费者一般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优信宁波公司在检测车辆时,应对此项检测尽到注意义务,该注意义务不应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为标准,而应以相对更加专业的认知为标准。

涉案车辆的维修保养记录查询结果为“查无记录”,按照通常认知,二手车辆不可能没有经过维修保养,在查询不到相关记录的情况下,优信宁波公司应该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查询,同时对涉案车辆进行更为认真、专业的检测。本案中,优信宁波公司没有进一步对涉案车辆的维修保养记录进行核实,明显对该重要信息的缺失存在消极、放任的态度。在对涉案车辆进行检测时,发动机号码牌明显存在异常,优信宁波公司却称其对此不知情,对此法院实难采信。即使优信宁波公司因为重大疏忽没有发现发动机更换的情况,其亦应当将维修保养记录查询无记录这种影响购买的消极事实如实告知余某,由余某决定是否购买。

本案审理中,亦发现该车辆的维修保养记录是存在的,如果继续查询,必然会知晓更换发动机一节。因此,法院认为无论优信宁波公司是明知发动机存在更换而故意隐瞒余某,抑或优信宁波公司没有尽到专门经营者应尽的注意义务而未发现发动机被更换的事实,其在交易过程中,没有将其检测的情况如实告知余某是确定无疑的。在此情况下,优信宁波公司对影响购买的消极事实沉默不告知,并对涉案车辆作出状态及性能正常的报告,与涉案车辆实际情况并不相符,使余某基于对优信宁波公司的信任而陷入错误认识,认为涉案车辆不存在问题从而进行购买,优信宁波公司的行为构成欺诈。

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法院判决余某与优信宁波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签订的《二手车销售协议(金融版)》于2021年10月19日解除。余某于一审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涉案车辆退还优信宁波公司(物流费用由优信宁波公司负担),优信宁波公司收到涉案车辆后返还余某购车款171091元,并于一审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余某498000元。

优信宁波公司不服一审判决,进行上诉,2022年6月23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采写:南都记者 杨天智 实习生 邱滢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