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
01
姓 名:熊琦
违法时间:2019年6月8日15时35分
违法地点:灵台县消防大队门前路段
违法行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其他机动车的
违法代码:1005B
车辆号牌:甘LV9884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
02
姓 名:杨富道
违法时间:2019年6月8日21时40分
违法地点:灵台宾馆门前
违法行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
违法代码:1005A
车辆号牌:甘LB7195
处罚结果:罚款500元、行政拘留3日。
03
姓 名:李克勤
违法时间:2019年6月16日14时35分
违法地点:灵台县朱家湾大桥北
违法行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
违法代码:1005A
车辆号牌:甘L63637
处罚结果:罚款500元、行政拘留3日。
04
姓 名:薛海世
违法时间:2019年6月16日19时19分
违法地点:华灵线290公里200米
违法行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
违法代码:1005A
车辆号牌:甘LC0276
处罚结果:罚款500元、行政拘留3日。
酒后驾驶
01
简要案情:2019年6月4日 22时10分许,任锋饮酒后驾驶甘L1P212号普通客车行驶至什字镇南门路段时,被我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该任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
02
简要案情:2019年6月2日 22时49分许,巩少奇饮酒后无证驾驶陕A89XY9号普通客车行驶至灵台县上良镇合集村路段时被我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该巩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遂大队民警通过公安交通管理应用平台核查发现,驾驶员巩少奇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仍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处罚结果: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
03
简要案情:2019年6月8日 21时33分许,郭凯旋饮酒后驾驶陕AE08J2号普通客车行驶至灵台县宾馆路段时,被我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该郭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
04
简要案情:2019年6月10日21时35分许,曹升宝饮酒后驾驶甘L66835号普通客车行驶至什字镇南门路段时,被我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该曹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
05
简要案情:2019年6月12日 21时37分许,杨少军饮酒后驾驶浙BX8N85号普通客车行驶至梁原乡东门村路段时,被我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该杨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
06
简要案情:2019年6月17日 22时43分许,杨立新饮酒后驾驶甘LD4590号普通客车行驶至朝那镇西张村路段时,被我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该杨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
07
简要案情:2019年6月28日 21时19分许,刘常生饮酒后驾驶甘LA4419号普通客车行驶至城关中学路段时,被我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该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