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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上讲话等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支持技工院校做好招生工作,人社部将建设全国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建设载体

在“技工教育网”(http://jg.class.com.cn)建设平台,面向社会各界免费开放。


宣传内容

主要包括各地技工院校招生政策,特别是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贫困劳动力有关政策;各技工院校历史沿革、优势特色、招生活动、招生信息、学生就业状况、校园环境等情况和技能成才典型事迹等。


进驻条件

有进入平台意愿、依法依规设置的各级各类技工院校均可按要求提供招生宣传信息和动态更新信息,由省级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我部进行信息发布。

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平台建设工作。

确保技工院校招生规模是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重要前提基础。建设统一规范的平台,有利于促进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技工院校特色优势、教育成果,引导各类生源积极就读技工院校,坚定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信心。各地要高度重视平台建设工作,上下联动共同将平台打造成具有规范性、权威性、公信力的宣传窗口,助力技工教育事业发展。

(二)根据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人社部负责为每个技工院校单独设置招生宣传页面,对平台进行建设维护和推广。省级人社部门负责做好本地区技工院校招生宣传信息收集汇总和审核上报等工作,推动平台的推广使用。各技工院校负责研究制定招生计划,精心设计宣传内容,及时报送招生计划等宣传信息,并做好招生咨询报名等工作。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各级人社部门和技工院校要建立招生宣传信息报送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技工院校提供的招生宣传信息要确保精准有效,各地人社部门要对学校资质和上报信息严格审核把关,杜绝虚假夸大宣传,确保平台信息真实准确。请省级人社部门有关同志填写《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工作联系人信息表》,并于4月2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帮扶贫困地区技工院校。

各地要高度关注贫困地区技工院校招生宣传信息提供情况,在制作招生宣传数字资源过程中如遇技术等方面问题,可向人社部提出帮扶需求,或协调对口帮扶省份和院校予以支持。

(五)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技工院校招生宣传信息报送工作。

请各地人社部门组织本地区技工院校填写《2020年春季技工院校招生宣传信息表》,并于4月30日前完成对表内信息及配套宣传材料的审核工作。技工院校招生信息将采取分批次发布的形式,各地在完成审核后即可将信息表和配套宣传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无需汇总发送。如有信息变更,请联系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相关工作人员。

1.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

联 系 人:安波

电 话:(010)64961747,

18610119589

电子邮箱:whoot0307@126.com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联 系 人:王博远

电 话:(010)84207450

文字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图片:技能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