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跟别人走了要报什么案(老婆跟别人走了、报案真的有用吗)


事情是这样的,某村一户人家,男方杨某,女方郭某,二人于1992年成为夫妻,但是在成为合法夫妻后,二人婚姻生活非常不和谐。 男方杨某决定离开家乡,去外地打工挣钱。于是,剩下郭某一个人在家里带小孩。


同村的庄某见郭某一个人孤单寂寞,找机会就到郭某家里跟她谈心聊天,帮忙她做家务活。 等到丈夫杨某过节回家看妻儿时,村里人才告诉他:你媳妇跟人私奔了。 郭某跟着庄某消失在村庄,二人私奔,一走就是几年,杨某一直在找。最近,有知情人给杨某说:看到失踪的郭某了,二人在外地,好像安家了,在一起生活好久了。 找了这么多年,没留一句话,跟人私奔,还过上自己小日子,可想过自己的丈夫?杨某想到这里,去公安局报了案。 就这样,郭某、庄某被抓获。 郭某嚎啕大哭:我想回家,我也想你跟孩子,但是我不敢回家。 “说这些有什么用,你跟别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把我置身何处,告诉你们,你们两个都犯重婚罪了。” 事情到这终于告一段落,2个私奔的人都没有逃过法律严惩,分别被判处了有期徒刑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