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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9月26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独立董事靳庆军、高刚、章顺文、陈燕燕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忠先生主持,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深南支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综合授信。授信额度有效期为一年,申请授信用途:补充流动资金、保函、银票等与公司相关的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郑忠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签署相关文件。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授信额度和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境外子公司申请保函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公司承接海外项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3.5亿的授信额度内为亚泰国际(越南)有限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额外币的保函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额外币,最终额度以银行批复的授信为限。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8-085)。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申请授信用途:支付货款等。该笔授信可由公司及其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共同使用。以上授信期限为签订之日起不超过二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金额和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18-085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合作倡议,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业务合作,目前公司已承接多个海外项目。根据海外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深南支行)3.5亿元授信额度内为亚泰国际(越南)有限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提供担保,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额外币。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18年9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境外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申请的3.5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内为亚泰国际(越南)有限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提供担保,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额外币,最终额度以银行批复的授信为限。

本次担保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亚泰国际(越南)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名称:亚泰国际(越南)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蔡彭华

4、注册资本:10万美元

5、成立日期:2018年4月11日

6、注册地址:越南胡志明市第5郡第5坊陈兴道街1119号HaPhan大夏二楼。

7、经营范围:完善高层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焊接和安装电服务(不在注册地加工机器、废料回收、电镀)、实现出口权、进口权、批发分配权(不设立批发点)和零售分配权(不设立零售点)各种根据越南法律规定不属禁止出口、进口和分配的货物名单中或不属于各项国际条约中而越南是其中一成员的国际承诺(货物明细和运营内容按照营业执照的规定)、管理顾问服务、建筑服务。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元

说明:上述公司为2018年新成立的公司,2017年度无财务数据,2018年4-8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最新的信用等级:无外部评级。

亚泰国际(越南)有限公司是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海外全资子公司亚泰国际(越南)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保函,将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开立保函作为担保,并由公司为前述海外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额外币,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合作倡议,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业务合作,目前公司已承接多个海外项目,同时公司在越南设立子公司,负责实施在当地所承接的设计与施工项目。通过为境外子公司开具保函并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强化国际化品牌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国际竞争力、有利于加强国际化发展策略的实施与开展。与此同时,境外项目的承接能够提升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亚泰国际(越南)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在对上述公司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董事会认为上述公司偿债能力良好,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反担保情况:亚泰国际(越南)有限公司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含本次担保)为1亿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64%。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董事会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