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截止至今年6月,全国的汽车保有量为3.84亿辆,其中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为603万辆。
并且,光今年上半年,新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就达到了110.3万辆,同比去年同期增加了77.4万辆。
在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势头十分的迅猛,或许与之相应的政策也将纷至沓来。
就在近日,在中国银保监会的指导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开发完成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2021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于8月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其实早在2018年8月8日的时候,保险行业协会关于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问题就已经向社会公开征求过意见,不过之后并没有出台正式的新能源汽车专属商业保险,相信这次社会意见征求完,完整的新能源汽车专属商业保险也能出台!
那么这次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新能源汽车专属商业保险究竟与传统车险将有何不同呢?
与传统车险将有何不同?
到目前为止,新能源汽车需要购买的保险其实与传统的燃油汽车大同小异,只是在保费的计算上略有差别。
新能源汽车是有国家补贴的,不过在购买车险时是按补贴前的价格计算保费,而在汽车受到损害后,保险公司确是按照汽车补贴后的价格计算车损费用的。
例如:新能源汽车价格为32万元,国家补贴5万元,那么投保时保费是按照汽车的原价32万元计算的,出险计算车损时确是按照购车后发票上补贴后27万元的价格进行计算。
也就是说,补贴力度越大。投保时越吃亏,出险时也吃亏,或许就是因为新能源汽车没有自己专门的商业险种,才给了保险公司这么大的操作空间。
那么这次的意见征求,会有什么改变,跟传统的车险又有什么不同呢?
在《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新能源汽车的商业车险,不管是主险还是附加险都有细化的说明。
首先将被保险主体进行了区分,在新能源车险的条款中,已经将被保险的主体“被保险机动车辆”变更为了“被保险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都属于新能源汽车。
其次再来看与传统车险的区别:
主险
在主险中,不管是三者险还是车上人员责任险,都将车辆的“起火自燃”加入到了保险事故划分当中,并且将车辆的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时发生的意外事故都包含其中。
附加险
此次,对于新能源车险还增加了6大附加险,“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附加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附加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附加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补偿险”、“附加火灾事故限额翻倍险”、”附加新能源汽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
除了这6大附加险之外,传统机动车险的附加险新能源汽车也能够正常投保。
另外,新能源车险中的责任免除条款比传统的机动车险条款多了“电池衰减”、“充电期间因外部电网故障导致被保险新能源汽车的损失”这两项不赔项。
至于其他的,与传统的机动车险条款并无多大差别。
哪些险种才是新能源汽车需要的?
与传统的燃油车不同,新能源汽车动不动自然成为了整个行业的痛点,自燃险也就成为了新能源车主们的必要选择。
就像车险改革后涉水险纳入车损险当中一样,或许自燃险也应该纳入新能源汽车车损险当中,成为新能源汽车的标配。
不过这次的新能源车险条款将车辆的“起火自燃”纳入到了车险对意外事故的定义范围之内,也算是解决了车主们的一大后顾之忧。
另外,除了车辆的起火自燃,新能源汽车整个与“电”这个字眼也脱离不了干系。
新能源汽车的核心是电池、电机与电控,自然新能源车险关注的重点也要与此有关,所以有关责任的主体应该更加的细分。
写在最后
其实不只是新能源车险,与新能源汽车有关的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其他险种或许也有望出台。
像此次,除了车险条款征求意见之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还出台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示范条款(2021版行业征求意见稿)》。
相信随着新能源汽车技术的快速更迭,新能源汽车车险的完善将不会止步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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