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昌淹了多少车(江西南昌水淹车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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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回顾:罗林轩是一名在江西省南昌市努力打拼的九零后。今年7月份,下了一场暴雨,罗林轩开了才8个月的轿车停在地下车库,被水浸泡后报废。关于他车辆的损失由谁来承担这个问题,他向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记者找到了为滨江明珠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南昌洪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了解情况。据了解,这家物业公司还属于开发商的前期物业。

南昌洪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李建华说,保安队长通知到了一个车主,车主把车从二楼移走了。然后有发微信通知,也许业主是没看到微信。但业主方表示,微信是9点多才发的,车已经被浸泡了。而后李经理表示,他们之所以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到车主挪车,是因为事发那天是周六清早,工作人员存在一个工作交接的问题。李经理说,那天的雨势很大,从涨水的第一时间,物业当班的工作人员就一直在跟他反馈情况,而他自己也一边从家中赶过来,一边紧急布署救援措施。

李经理承认,在预防大雨涨水这方面,物业经验不足。不过,他同时表示,那天雨势太大,面对车库进水,他认为这是天灾,他们也是无可奈何。智慧赣法:《民法通则》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等;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等;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等。

综合事发那天的现场情况来看,三位律师一致认为,这起地下车库进水淹车事件虽然是天灾,但更多的是人祸。也就是说物业公司对此事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肖杰律师认为,在雨水倒灌的时候,物业公司既然已经发现了这个危险,就应当及时通知。他不但没有告知,还没有及时的做一些应急防范措施。同时车主自己也没有尽到自己的注意义务。

赵臻律师表示,业主自身应当对自己的车辆负有一个谨慎的注意义务。自己对车辆具有完全的控制权。钥匙在业主身上,作为物业公司来说,具有提示和尽责义务。他认为物业公司收取的是少量的管理费用,所以更大的注意义务应该在于业主本身,物业要承担的就是没有提示,没有尽责而导致损害发生应该承担的责任。肖杰律师和赵臻律师都认为在这起淹车事件中,车主自身也要承担责任。而且赵臻律师还认为车主自身的责任更大。

然而,罗俊律师则表达了不同的观点。他认为罗先生作为一个普通的业主,已经按时按点地缴纳了物业费和停车管理费。他认为物业公司对整个小区的管理义务应当是及于整个地下车库的。在这个过程当中,物业公司自始至终都没有通知罗先生有地下车库涨水的情况,罗先生有理由认为,物业公司已经做好了相应的防水措施,他认为罗先生本人包括这12位车主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罗林轩理解,这种事情发生也是基本没有办法挽救。但是物业没有表态没有道歉,没有做一些相应的赔偿,让车主们比较气愤。最终,罗林轩表示,车主们将集体起诉物业公司,通过法律途径,得到相应的赔偿。(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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