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单车60伏充电多少度(60伏的电动自行车充满电要多少度电)

目前,市面上绝大多数的充电桩都是采用计时收费的方式:比如投币式的1元可以充3小时,6个小时,刷卡、扫码的充电桩1元钱可以充3-6个小时等,有的包月30-50元不等,业主君算了一下,基本上充电毛利率达到80%,实在太惊人了。



对于广大小区的业主来说,自行车充电桩,怎么收费,对于业主来说,才最实惠。我们以国家推行的新国标电动车为充电的参考,我们来看一下 48V -12A 的电池充电需要耗费多少电量,按照知乎网友提供的是0.678度。



按照目前的电价来算,第一档:年用电2760千瓦时以下部分,电度电价为0.538元/度、高峰电价为0.568元/度、低谷电价为0.288元/度。我们按照全国平均电价5毛5 来计算,0.678*0.55=0.339元,近似0.38元。新国标的电动车充满仅为0.38元,看一看充电的利润是多少,利润率对比,如下表



按照目前的充电收费方法,毛利率达到了80%左右,对于业主的充电费用每月从30-60元之间,一年就是360元-720元之间,这笔费用对于业主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开销。


对于业主来说,什么样的充电收费方案,是最合理的呢?那就是按照实际充电量来结算充电费用。电价按照“电费+充电服务费”的来计算。


近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关于电动自行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1、《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用电价格标准。


小区居民生活用电”类别中的合表用户电价(现行标准为每千瓦时0.555元)。


2、《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电费+充电服务费”的价格形成机制。


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用户收取电费及充电服务费两项费用。其中,电费执行政府规定的电价政策;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充电设施运营单位自主定价。例如,在居民住宅小区设置的充电设施,充电价格为“0.555元+充电服务费”。


3、《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电动自行车充电计价单位。


目前,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计价单位主要有三种,一是按“时间”计价,二是按“功率”计价,三是按“电量”计价。考虑广大居民充电充的是“电量”,不是“时间”,且对电池容量、功率等信息缺乏必要的基本认识,三种计价方式同时存在,导致广大居民难以横向比较不同充电设施充电效果,存在消费不透明问题,因此《征求意见稿》明确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计价单位为“元/千瓦时”。


4、《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电网企业、物业公司、充电设施、居民用户之间的电价结算标准。


在居民住宅小区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电网企业与物业公司按每千瓦时0.501元标准结算,物业公司与充电设施运营单位按0.555元标准结算(中间价差用于补偿物业公司供电损耗),充电设施运营单位按每千瓦时0.555元标准与居民用户结算(充电设施供电损耗通过充电服务费收取)。


目前全国一些小区,已经开始了按照实际电价+服务费的模式。下图是,业主使用新国标(48V -12A),充满所花费的金额,合计0.43元,合计每度电0.63元。这个费用相比之前一个月60元是大幅度的降低,广大的业主拍手称快。



小区采用哪家充电方案和充电服务商,是由全体业主业主决定的,可以采取首先公示,然后由业主投票决定,不能由物业公司单方面决定。由于参与线下表决比较麻烦,可以借助业主投票表决小程序。一般每个市都有业主投票表解决平台,或者采用市面上能够验证业主身份的程序,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