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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粉丝给主播们的打赏

在一般情况下

都被认为是一种赠与关系

即便事后后悔

通常也无法要求退回

近日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审结一起金钱纠纷案件

却要求女主播全额归还“打赏款”

南京李某是一名坐拥200多万粉丝的网络主播,王某是李某的忠实粉丝之一,不仅经常在直播间与李某互动,还刷了上万元的礼物。之后,王某私下联系上李某,两人互加微信好友,还线下见面。

2020年5月份,李某在朋友圈发文称急需用钱,王某主动询问情况,并通过银行转账给了李某5万元。一周后李某再次联系王某,称还需要25万元急用,承诺会每月支付利息。

到期后,李某分8次归还4.95万元利息后就不肯再还钱。王某好话说尽都无果,无奈之下将李某起诉到法院。但李某表示,他们之前没有写借条,这些钱都是王某作为粉丝打赏给她的。

秦淮区人民法院金融庭法官祝剑泰表示,虽然两人之间没有欠条或借据,但在聊天记录中,提及“借款”、“还利息”等信息,这依旧构成了民间借贷,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两人间就已经有了借贷关系。

法官表示,欠条并非证明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唯一证据。而且在本案中,被告李某没有提供可信的证据,证实科协钱款是打赏,因此不能采纳她的的抗辩理由。王某本身并不富裕,转账给李某的30万是他从其他渠道高息贷款而来,作为粉丝,他表示只要李某偿还本金,利息他自愿承担。

因为王某主动放弃主张利息,扣除4.95万元后,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偿还25.05万元。

法官提醒,网络平台对发生在平台内的行为具有监管职责。但如果是在平台之外,双方私下接触后产生经济往来,务必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否则一旦产生纠纷,很容易陷入“有理说不清”的状况中,即便走法律途径,很可能也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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